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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附属第二医院牵头制定的医学伦理地方标准入选2025年度医学伦理学领域十大进展

稿件来源:第二医院         发布时间:2026-02-01         点击次数:

近日,中华医学会会刊《中华医学信息导报》发布《2025年度医学伦理学领域十大进展》,由我校附属第二医院牵头制定的《医疗机构伦理审查委员会运行指南》(DB14/T 3566-2025)入选,位列第六项“推出地标:推进医学科技伦理治理规范”,彰显了我校附属第二医院在医学伦理学领域的深厚积淀、专业实力与行业影响力。

2025年9月,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两项医学伦理地方标准,分别为《医疗机构伦理审查委员会运行指南》(DB14/T 3566-2025)和《医疗机构临床研究伦理管理要求》(DB14/T 3565-2025)。作为两项标准制定的核心参与单位,我校附属第二医院伦理委员会组建骨干团队深度投身标准研制,由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牛金亮领衔,委员任方刚、张继萍及药学部任健博士共同加入制定团队,为标准内容的科学性、实用性与可操作性提供了坚实技术支撑。

这两项地方标准系全国范围内首批发布的同类省级规范性文件,填补了我省医疗机构临床研究伦理管理领域系统性规范的空白。《医疗机构伦理审查委员会运行指南》明确了伦理审查委员会运行的相关术语定义与基本要求,对研究申请受理、审查流程、表决机制及档案管理等关键环节作出详细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研究伦理管理要求》则聚焦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界定了伦理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与监督机制,两项标准各有侧重、相互衔接,为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研究伦理审查提供了指引和遵循。

《2025年度医学伦理学领域十大进展》展现了当年我国医学伦理学领域的发展成果与前沿方向。我校附属第二医院牵头制定的地方标准入选,是对医院在医学伦理领域长期持续探索、积极履职尽责的肯定,也为我省医学伦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牛金亮表示,此次成果入选,将进一步激励学校附属第二医院不断优化伦理审查流程、提升审查质量,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推动临床研究伦理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保护研究受试者的尊严、权利与安全,为医学科学进步和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伦理力量。

(张瑞琴)

初审初校:吴梦越
复审复校:王红
终审终校:侯小宝
:倪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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