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疾病防治与新材料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紧盯国际口腔医学前沿与热点,紧密围绕口腔常见疾病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的科学研究。为进一步贯彻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使实验室发展成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口腔医学研究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本实验室面向国内外口腔医学及相关基础研究人员开放,欢迎国内外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工作者申请本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
一、开放课题支持的研究方向
1.口腔颌面部组织再生的关键技术问题
2.口腔颌面缺损修复关键材料的应用基础研究
3.口腔疾病与全身疾病的相关性研究
4.数字化及人工智能技术在口腔诊疗中的应用研究
二、开放课题申请和批准程序
1.凡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志于上述研究方向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不受理在读博士研究生的申请)。
2.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口腔疾病防治与新材料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学位及职称复印件、申请人主持的科研项目批文复件、代表性论文首页等。
3.申请书须由课题负责人亲笔签名,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
4.课题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两年,资助项目数为5-10项,每项5-10万元。
5.课题申请书经专家评审后,由学术委员会评定决定是否资助,评审结果将及时通知申请者。
6.批准的申请书,经实验室与申请者签定协议后按计划实施。
三、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1.获得资助的开放课题严格按照课题申请书内容开展研究工作,课题可以在本单位完成,也可到重点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2.成果分配:
(1)产权归属:课题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本实验室与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共同所有。
(2)论文发表:
受资助项目取得的论文成果由本实验室人员和项目申请人以并列通信作者共同发表。本实验室有对项目申请人形成的论文进行审核、修改和补充的权利。所有作者的单位署名应采用双署名方式,即将本实验室列入署名(英文:Shanxi Province Key Laboratory of Oral Diseases Prevention and New Materials)。
基金资助信息应标明: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open fund of Shanxi Province Key Laboratory of Oral Diseases Prevention and New Materials。
(3)专利申请:课题成果专利由本实验室申请,专利权属双方共同所有。
(4)成果转让:由本实验室决定,项目申请人无权对课题产生成果进行转让。
3.课题负责人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向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工作进展报告,并提供Word电子文本;
(2)已正式发表或投稿的与本课题相关的论文PDF格式文件,以及国际和国内学术会议论文扫描件(PDF格式);
(3)与开放课题研究相关的专利、标准和指南PDF文件。
4.结题要求:
在开放课题研究中形成的相关论文论著等成果,须发表SCI文章1篇以上(IF≥2.0或中科院JCR三区以上)。结题时间为签定合同后2年以内,不能按期达到结题要求者,本实验室有权终止该项目的执行并收回已资助的所有经费。
5.开放课题的中断和取消:
如出现研究课题因故中断、发生重大偏离或无法继续进行时,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可中断或取消原批准的课题经费。
四、申请时间及联系方式
1. 申请时间: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7日。
2. 申请书格式见附件。纸质版申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提交至重点实验室,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新建南路59号口腔科教楼,电话0351-4690109,王璐收)。同时,提交电子版本至邮箱kqkybgs@163.com,纸质版与电子版申请书内容须一致。
附件:口腔疾病防治与新材料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