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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舆情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7-01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文件精神,为厘清职责、加强协作、提高效率、追究责任,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指的舆情包括意外死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食品安全、公共安全、游行示威等涉校突发事件的舆论;互联网、新媒体、电视报刊等媒体及校园内外公共空间出现的涉校负面舆论;社会和师生员工关心、讨论的涉校热点、焦点舆论(涉及对学校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社会或师生员工要求主动回应的舆情等)。舆情工作管理主要包括舆情监测、舆情研判、舆情预警、舆情处置等。

一、管理主体

各级党组织书记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舆情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舆情研判工作会议,汇总、分析近期本部门及职责管辖范围内发生的舆情,预测舆情发展趋势,建立健全舆情管理机制,提出解决措施,责任分解到人,及时处置涉及本部门的舆情。

二、监测主体

校党委宣传部,各级党组织宣传委员,各部门信息员等是舆情监测主体。要充分利用现代化舆情监控系统并结合人工多角度关键词搜索等方式对互联网(特别是投诉、举报、贴吧、论坛等)、微博、微信、QQ等平台涉校重点部门、重点事件、重点人群舆情进行监测。校党委宣传部和各部门要建好监测队伍,提高监测水平,做好值班安排,及时报告舆情。

三、预警主体

党政办公室、各部门综合办负责人是各级党组织的舆情预警责任主体。搜集到信息或接到舆情报告后,负责提出初步处置办法,及时通知涉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并根据情况及时报告分管校领导。

四、处置主体

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舆情处置,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会同校党委宣传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涉及机关部门和院系的舆情,机关部门是舆情处置的第一责任主体,会同校党委宣传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舆情,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处置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必要时可确定牵头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主体,会同校党委宣传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对重大舆情,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处置工作。

五、舆情处置

按照“把决策交给领导团队、把协调交给指挥团队、把应对交给专业团队”的原则处置舆情。针对具体舆情,学校应成立相应的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分管校领导是舆情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党委书记和校长分别是党政领域重大舆情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相关校领导、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保卫处、信息化办公室、纪委、学生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工会、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涉事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指挥策划小组、调查处置小组、综合协调小组、监测公关小组。

1.指挥策划小组组长由舆情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兼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涉事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舆情研判、议程设置、原因彻查、决策措施、指挥领导、高层协调、责任追究等。

2.涉事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调查处置小组组长和新闻发言人。负责数据搜集与分析、提供相关证据、了解事发原因、落实相关措施、草拟回应通稿、担当新闻发言人、接受来电来人采访等。

3.综合协调小组组长由校党政办主任担任。负责舆情通知上报、提出初步处置方案、组建处置领导小组、协调各方关系、接待来电来访等。

4.监测公关小组组长由校党委宣传部部长担任。负责舆情跟踪监测、媒体协调公关、公安及网信部门联络、网络意见领袖联系、信息审核发布、网评队伍启用等;对已知的敏感事件协助涉事部门做好舆情应急管理预案,对已发舆情事件及时发现、及时预警。

六、舆情回应

1.回应途径。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回应。

2.回应原则。快说事实、重说态度、多说举措、慎说原因、切割责任,生命权高于知情权、人文关怀第一位,既让民众听到又让民众听懂、话不说满绝不说谎、备好通稿不留漏洞,边处理边发布、先网络再报刊、严防线上线下同炒等。

3.回应要求。权威信息及时公开、网络谣言及时澄清、舆论补位及时有力、工作不足及时改正;舆情回应统一归口,除校党委宣传部和新闻发言人负责信息发布和接受媒体采访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经允许都不得发布相关信息;通过发布权威信息进行回应的,要注意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避免自说自话,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进行回应的,校领导和新闻发言人应当出席,对出面回应的工作人员,要给予一定的自主空间,宽容失误;要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和网站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要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媒体和网站的沟通,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

七、工作保障

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组建培训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的网评队伍,提供人才保障;加快互联网舆情监测系统建设,提供技术保障;做好舆情工作管理专项经费预算,提供经费保障;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舆情监测、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做好舆情处置预案,提供机制保障。

八、责任追究

将舆情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要定期对舆情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进行梳理汇总,对先进典型以适当方式进行推广交流,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对工作落实好的部门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要建立舆情管理工作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定期对舆情管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约谈;对机制不健全、措施不得力、责任不到人、处置不及时,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视情况给予涉事部门1-2年内不得评优、减发绩效奖励等处罚。

九、分级响应

1.一级响应:意外死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食品安全、公共安全、游行示威等涉校突发事件:

涉事部门发现舆情15分钟内报校党委宣传部和校党政办,或校党委宣传部发现舆情后15分钟内报校党政办→校党政办接报告后15分钟内通知涉事部门,并报告分管校领导→分管校领导同时向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汇报,并在1小时内组建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距离发现舆情2小时内做好发布权威信息的各项准备工作,并视情况在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及相关论坛贴吧发布官方信息→后续处置工作。

2.二级响应:在互联网、新媒体、电视报刊等媒体或校园内外公共空间出现涉校的负面投诉、举报、帖子、评论等,并已引发多位网民跟帖或转发,或接上级部门、社会媒体《调查函》等:

涉事部门发现舆情1小时内报校党委宣传部和校党政办,或校党委宣传部发现舆情后1小时内报校党政办→校党政办接报告后1小时内通知涉事部门,并报告分管校领导→分管校领导在2小时内组建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距离发现舆情24小时内做好发布权威信息的各项准备工作,并视情况在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及相关论坛贴吧发布官方信息→后续处置工作。

3.三级响应: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内外公共空间出现负面舆论(极少数网民跟帖或转发),师生员工关心、讨论的热点、焦点舆论等:

涉事部门发现舆情8小时内报校党委宣传部和校党政办,或校党委宣传部发现舆情后8小时内报校党政办→校党政办接报告后24小时内通知涉事部门或报告分管校领导→涉事部门做好相关处置工作(调查分析、证据整理、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并做好舆情跟踪监测、研判、预警、报告、后续处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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