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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校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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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年10月30日 08:57 发布人: 点击数:

 

为了维护校园的正常秩序,保障我校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现依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校北门实行定时开关;校西门早六时开门,晚十二时关门;校南门仅限工作需要时使用。

二、凡本校师生员工、家属和在校内工作学习的外单位人员,要自觉遵守门卫规则,凭校徽或证件入校。因故未带者要主动向门卫说明原因,经准许后方可进入。

三、凡外单位来访宾客,凭证件履行会客登记后方可进入。

四、记者来校采访,要持有记者证和介绍信,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入校。

五、谢绝外单位人员进入校园内晨练、私占体育场和教室。

六、公物出校门要有科(室)以上部门的证明,私物出校门要有个人证件,方可登记出校门。

七、自行车、摩托车一律不准进入校园,要求存入车棚,严禁在校门口乱停放。

八、学校的机动车凭通行证出入;办公事的机动车登记后停放在校内停车场;办私事的机动车登记交费后停放在指定位置;来校的服务车和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保证通行。

九、校内开设的服务摊点的拉、送货车辆限在早七时半前和晚六时半后进入校园。

十、保卫处不定期在校园内收管各种违章和无主车辆,除收劳务费外,超过三日无人领取按无主车辆处理。

十一、禁止游商小贩进入校园;禁止乱贴广告;禁止在校门周围吸烟。

十二、门卫人员要坚守岗位,文明执勤。

十三、对拒不执行门卫制度,不听劝告,无理取闹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本管理规则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五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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