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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档案馆库房消防安全制度
2017-03-14 17:40      来源: 浏览量: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以防为主”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档案馆库房防火安全管理,有效地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本馆馆藏档案、资料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必须注重安全消防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库房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档案库房必须配备防盗门、防盗窗、消防和报警装置,档案人员必须做到上、下班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库房内外应保持卫生、整洁,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四、库房电源开关单独安装,每天下班应切断电源。电脑、空调、收录机和电风扇的用电,应做到电断人离。并经常检查电源、明线、插头等,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五、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

六、库房不得紧靠厨房、煤气等火源建筑设施。

七、固定地点设置的灭火器材、消防器材不能擅自动用,灭火器材每年检查一次

八、全体人员必须从思想上重视安全防范工作,要结合学习其他文件的同时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并学会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九、熟记火警电话“119”,刑警电话“110”及其使用报警方法。

十、对违反上述制度的,应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对发生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主管人员、主要负责人应做出严肃处理,对发现隐患、消灭事故中有贡献者,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