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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学专业介绍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结合学校研究应用型医科大学的办学定位,秉承“医理博精、德能高邃”校训,以培养“尚医德、精医术、铸仁心、济苍生”卓越医生为目标,在学校“HELP-BRIDGE”人才培养助力桥指导下,激发学生自主学习、临床思维、创新意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要求和健康中国战略需要,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扎根中国大地,具有高尚医德、较深厚医学人文底蕴与职业素养,具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儿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备临床实践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具备进一步深造的扎实基础,能够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儿科医疗实践的儿科学专门人才。

培养目标1:思想道德

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恪守医者仁心,服务健康中国建设。

培养目标2:职业素养

具有人道主义精神、高尚的医学人文精神和崇高的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团结友善,严谨求实,不断追求卓越,将预防疾病、祛除病痛作为自己的终身责任;将维护儿童的健康利益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

培养目标3:专业知识

具备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公共卫生等知识和方法,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儿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医学实践。

培养目标4:临床能力

掌握常见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能够选择适宜的临床检查方法,并对检查结果能做出判断和解释;能够选择并安全地实施各种常见的临床基本操作,根据客观证据,提出安全、有效、经济的治疗方案。

培养目标5:健康管理

熟悉国家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政策,具有保护并促进个体和群体健康的责任意识;了解影响儿童健康、疾病和有效治疗的因素;理解全球健康问题及健康和疾病的决定因素。

培养目标6:终身学习

树立终身学习意识,能够不断地探索和学习医学领域中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不断更新自身的思维方式和学习方式,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和职业能力,并将其有效地运用到实际临床工作中去。

二、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1:政治素养

1.1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2 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1.3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熟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基础和伟大实践,坚定理想信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倡导诚信友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增强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责任感。

毕业要求2:职业精神

2.1 具备人道主义精神,有团队合作和领导能力,关心、关爱患儿,尊重患儿并能够为其提供优质服务。

2.2 重视医疗的伦理问题,尊重患儿的隐私和人格。了解患儿及家属的成长背景, 理解他们的人文背景及文化价值。

2.3 了解影响医生健康的因素,并注意在医疗服务中有意识的控制这些因素,同时知晓自身健康对患儿可能构成的风险。2.4 尊重同事和其他卫生保健专业人员,有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合作开展卫生服务工作的观念。

2.5 树立自主和终身学习的观念,了解医疗相关专业领域的最新前沿进展的能力, 具有科学态度、创新和分析批判精神。

毕业要求3:人文情怀

3.1 具有与患儿及其家属进行交流的意识,使他们充分参与和配合治疗计划。实事求是,对于自己不能胜任和安全处理的医疗问题,应主动寻求其他医师的帮助或转送上级医院处理。

3.2 在应用各种可能的技术去追求准确的诊断或改变疾病的进程时,应具有保护患儿隐私的意识和觉悟,考虑到患儿及其家属的利益,并注意发挥可用卫生资源的最大效益。

3.3 树立依规依据行医的观念,履行维护医德的任务。毕业要求4:法律法规

4.1 树立依法行医的法律观念,学会用法律保护患儿及自身权益。

4.2 能够根据《中国医师道德准则》为所有患儿提供人道主义的医疗服务,熟悉并遵守医疗行业的基本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4.3 了解医院医疗质量保障和医疗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自己的业务能力与权限,重视患儿安全,及时识别对患儿不利的危险因素;能够了解我国医疗卫生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理解合理分配有限资源的原则,以满足个体、群体和国家的健康需求。

毕业要求5:沟通能力

5.1 能够与患儿家属、医生和其他卫生专业人员等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能够了解患儿的问题、意见、关注点和偏好,及时向患儿家属提供相关信息,使其充分理解病情, 共同制定诊疗计划,努力促进良好的医患关系。

5.2 能够以不同的角色进行有效沟通,开展健康教育;能够解释和评估人群健康检查和预防措施,包括人群健康状况的检测、患儿随访、用药、康复治疗等方面的指导。

毕业要求6:执业能力

6.1 具有全面、系统、正确地采集病史的能力,系统、规范地进行体格检查的能力, 规范书写病历的能力。

6.2 掌握内科、外科、妇产科等各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处理,具有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与初步的临床工作能力。

6.3 掌握儿童生长发育的规律及其影响因素,掌握儿童各阶段常见病、多发病的特点、发展规律以及临床诊断和诊疗的理论和技术,具有独立诊断和处理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掌握儿科急、难、重症的初步诊断与处理原则。

6.4 具有参与儿童保健、疾病预防(免疫接种,遗传病筛查)、康复、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的技能。

毕业要求7:预防保健

7.1 能够将疾病预防、早期发现、卫生保健等知识和理念结合到临床实践中。

7.2 掌握医学基本知识,掌握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和筛查的原则,掌握缓解与改善疾患和残障、康复的有关知识,具有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能力。

7.3 熟悉国家医疗卫生相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影响儿童健康、疾病和有效治疗的因素,能够开展健康教育和指导;理解全球健康问题及健康和疾病的决定因素, 为促进儿童健康服务。

7.4 具有一定的心理学知识和社交能力、医患沟通能力、协调能力,能够对患儿和公众进行健康生活方式、疾病预防等方面宣传教育。

毕业要求8:科研创新

8.1 具备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医学等学科的基础知识,掌握科学方法, 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医学实践。

8.2 能够应用医学科学知识处理个体、群体和卫生系统中的问题,能够获取、甄别、理解并应用医学等科学文献中的证据,能够应用常用的科学方法提出相应的科学问题并进行探讨。

8.3 具有一定的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查阅文献、利用现代化技术获取知识和信息管理的能力。

三、修业年限

基本学制五年。

四、主干学科和核心课程

(一)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儿科学。

(二)核心课程:系统解剖学、医学细胞生物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病理生理学、病理学、医学微生物学、药理学、预防医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小儿内科学、小儿外科学、儿童保健学、小儿传染病学、儿科人文与医患沟通、传染病学、神经病学等课程。

(三)拓展课程:医学人工智能导论、医学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大学生创新能力与创业基础、精准医学、医学科研基础、医院感染、素质教育(第二课堂)等课程。

五、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安排

实践教学是巩固理论知识和加深对理论认识的有效途径,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掌握科学方法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平台。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军训、见习、实习、小学期实践等内容。

(一)军事技能训练:2-3 周。

(二)小学期实践:1-4 周,充分利用校内外教育教学资源,开展以专业实习实训、专业技能培训、学科竞赛培训、产学研合作、创新创业训练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学习为主要内容的“小学期”特色实践培养项目,切实提升学生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三)临床实习:安排内外科等临床实习36 周。其中内科12 周、外科12 周、妇产科6 周、儿科6 周,临床实习安排中包含社区卫生实践2 周。实习安排中,要求内科的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分别不少于3 周,外科的普通外科不少于6 周, 且同时包括胃肠外科和肝胆外科。

(四)专业实习:安排专科实习12 周。其中儿童保健科2 周,儿内科8 周,儿外科 2 周。

(五)临床技能强化训练:4 周。

六、成绩考核与学位授予

(一)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以下简称限选课)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考试采用百分制,考查采用五级记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公共选修课(以下简称任选课)考核方式为考查,采用两级记分制(合格和不合格)评定成绩,成绩满60 分或及格及以上即为合格,可获得该课程学分。任选课成绩不计入成绩单。

(二)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若同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医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