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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基础医学院硕士复试工作细则
2015-03-23 09:06:27       来源: 基础医学院

山西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我校2015年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为提高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质量,保证招生录取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规范,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请各学科参照执行。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一) 成立基础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解 军

副组长:焦向英

成 员:张明升 王桂琴 李夏青 郭睿 陆利

秘 书:弓 辉

电 话:0351-4135004

(二)各学科成立以教研室主任为组长,本学科研究生指导教师和有关心理学专家组成的5人以上复试小组,秘书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派,负责全面记录整个面试过程。

(三)学院复试工作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复试遵循集体决策、程序规范、公开透明、严格把关原则,并实行责任追究、监督巡视和复议制度。

二、复试目的

对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进一步审查,复试应按照我院研究生培养的特点,着重考查其综合应用所学专业知识的熟练程度、外语应用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创新精神、心理人文素养等,从而更全面地衡量考生的培养潜质,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

三、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能力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量化业务课考核成绩,明确综合素质考核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做好沟通疏导工作。

四、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基本要求

1、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一区基本分数要求。

2、在硕士研究生统考中有违纪或作弊记录,并在网报时未主动申明者,不得参加复试。

3、同等学力考生需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合格。

4、考生须符合招生目录中注明的所申报专业提出的其他要求。

(二)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基础医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并供审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4、政审表及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5、四、六级英语证书原件,能证明科研能力的论文、成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差额复试:符合条件的复试考生参照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待招名额选择指导教师,由学院形成复试名单并在复试开始之前公布,原则上复试比例控制在1:1.2~1.5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小组构成:各学科(专业)应成立由教研室主任任组长,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和有关心理学专家等组成的5人以上面试小组,并报学院批准,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派秘书,全程记录整个面试过程

(二)复试内容:

复试工作包括专业课测试和面试环节。

1、专业课测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完成。

(1)各招生专业由复试小组负责编写专业课试题,试题应围绕相应专业,注重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应用能力,内容不得超出相应专业的本科教学内容,试卷以近似难度提供3份供学院随机抽取。出题、阅卷、试卷打印和监考人员须签订保密协议,并保证公平公正,不得泄露试题相关内容,若有违规,将追究其责任。阅卷完成后,专业课成绩须及时在面试之前公布,专业课试卷须随考生档案、面试及录取材料一同上交。

(2)专业课成绩采用百分制,集中笔试,考试地点:6号教学楼6131教室。

2、面试:

(1)由有关学科自行组织完成,复试过程要求详细记录,并全程录像。

(2)复试小组按照考生面试表现结合评价标准,综合计算得出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填写面试评语。面试应就以下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评价: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对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尚需如实记录实践应用能力、外语听说写能力、心理素质及人文素养、举止和礼仪等。

(3)面试的科目、形式和内容由复试小组共同商定。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易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4)面试成绩采用量化评价方式。即由复试小组成员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分,由秘书汇总其成绩,计算各项指标均分及总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并填写《山西医科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试考核成绩表》。

(5)本学科复试小组秘书要全程记录每名考生的面试情况,并妥存备查。

(6)复试小组成员在考生面试期间不得接打手机,不得随意离席,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情。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面试的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六、调剂工作

(一)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校调剂考生,也包括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由校研究生院组织下拨。

(二)学院对下拨的调剂考生按照调剂时间情况,分批组织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及导师信息需公开透明,并在复试开始前及时公布。

(三)第一志愿达线考生优先调剂考生录取。

七、录取工作

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录取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小组将复试成绩和录取成绩及录取意见填入在《山西医科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登记表》中。

(一)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为百分制,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组成。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考试门数)×0.2+面试成绩×0.1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4)×0.7+复试成绩

按照录取成绩计算方法,最终计算考生录取成绩,并提出录取意见。

(二)研究生指导教师要求:每名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招收硕士研究生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3名。

(三)加分政策

对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的考生给予加分。有关考生在复试前须出具相关证明并获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认可。

(四)联合培养

我院研究生导师所指导的在读研究生,须有不少于三分之一实行联合培养,否则将不再安排招生计划。联合培养制度即第一导师为指导教师本人,合作导师为校内、校外研究生导师,其中合作导师为校内导师者,其从事学科专业须跨二级学科(内科学、外科学可跨三级学科);合作导师为我校兼职导师或校外研究生导师,其从事学科专业可为相同学科专业。我校所有研究生指导教师应积极贯彻联合培养制度,妥善安排年度招生计划。

拟安排招收为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的专业及导师,须在《山西医科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登记表》中相关栏内填写相关信息。

(五)录取信息上报

录取材料是录取考生的唯一依据,各学科要严格检查各学科复试材料,认真汇总录取考生的各项信息,防止漏报,错报。录取信息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数据汇总,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校研招办。

1、所有录取考生的录取数据,书面形式一份(负责人签字,加盖教研室公章)、电子数据一份。

2、复试卷宗,包含各类登记表、专业课测试试卷、面试记录等

八、注意事项

(一)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研究生学院安排的具体时间执行。

(二)为保证复试工作的高效、及时,各学科在安排复试工作前,要派专人按照考生报考登记表中“考生联系方式”提前通知考生复试时间和地点,尤其要保证外地考生来并时间。

(三)专业课试题在考试前属于秘密级内容,各学科要高度重视专业课试卷的命题保密工作,涉密人员须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确保专业课试卷的安全,对故意暗示和泄漏试题内容的人员,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对于初试成绩属于高分且排名靠前者,通过复试综合考虑拟不录取的考生,须由导师注明详细原因及意见,复试小组审核,有关院系负责人签字,经研究生学院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定。

(五)研究生学院及有关院系按照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予以公开、公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提出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及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将予以审核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

九、本实施细则由基础医学院负责解释。

基础医学院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