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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消防安全制度
2016-11-22 16:26   审核人:

第1条 计算机机房由管理员专门负责。按时开关机房,共同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磁、防泄密的工作。

第2条 保管好机房内所有设备、资料、软盘、光盘和书面文件。机房内的所有设备和文件资料应由专人负责并登记造册。

第3条 每次开机前,应首先检查与电源相关的各个部件,然后再开机。离开机房时应切断电源。

第4条 定期检查机房电源、设备,对有故障的设备,不得加电运行。

第5条 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磁物品、有毒物品带入机房。维修设备必须使用的有机溶液不得在机房存放,维修设备要及时切断电源,及时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第6条 严禁在机房内吸烟,严禁带火种进入机房。

第7条 机房内应配备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防火设备的有效性。

第8条 全体工作人员熟悉室内电器设备安全使用常识,遵守安全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第9条 全体人员要做到四懂四会。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疏散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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