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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教室使用规定

日期:2013年04月12日   作者:教务处   点击次数:

为加强教室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最大限度地利用教室资源,现对教室使用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全校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配使用。教务处根据教学需要,每学期安排上课教室。各年级各班必须在教务处指定的教室上课,不得擅自变动。

第二条 每学期放假前一个月,需要使用教室的部门须将下学期教室使用情况报教务处。教务处每学期放假前对下学期教室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安排。

第三条 教室安排下发后,原则上不做调整,如使用单位因教学需要确需对教室进行调整,需经所在部门领导同意后,报教务处统一调配。

第四条 学校各单位、各年级或学生社团如需使用教室(如进行考试、讲座等),须提前五天由主管领导(或部门)签字后,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由教务处进行统一安排。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使用教室,出现问题后责任由使用单位自负。若教室使用出现冲突,以教务处安排为准。

第五条 本校教室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借用时,须在不影响正常教学情况下,经教务处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时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第六条 教室是进行教学的重要场所,教室必须保持整洁、肃静和良好秩序。各班学生要维护教室教学设施的完好,保持教室卫生。

第七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