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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日期:2013年04月12日   作者:教务处   点击次数:

一、 多媒体教室系教学场所,课表一旦排定,不可调换。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教务处批准。

二、 多媒体设备由专人管理,任何设备均不得拆卸、挪动,使用者必须阅读该设备的操作说明,弄明白后再行操作。

三、 多媒体管理人员要认真地履行职责,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转。

四、 多媒体设备要进行定期维护,删除不用的电子教案和文件,液晶投影仪的通风口须保持清洁。发生故障要及时通知电教中心或设备维修科以便及时得到处理。

五、 为了确保多媒体设备的正常工作,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设备交给他人管理和使用;更不能擅自配制多媒体柜的钥匙。每次使用后须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电源切断,上好锁。

六、 为了确保多媒体设备的安全,必须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光和防潮等工作。

七、 多媒体设备不得用于非教学活动。如开展有组织的其它活动须经年级主任和管理人员批准。

八、 禁止使用多媒体设备播放未经国家正式出版发行的光碟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