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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关于停课、调课、代课、补课的规定

日期:2013年04月12日   作者:教务处   点击次数: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秩序稳定、使教学工作有序地进行,保证教学质量,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现就停课、调课、代课、补课的相关问题做如下规定:

全校师生必须严格执行学校排定的课程表,不得擅自停课、调课、代课、补课,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课程表时,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一、停课

1、凡节假日、运动会涉及的停课,按校历和学校下发的文件执行。

2、学校临时组织的大型活动需要停课,由主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教学校长批准,由教务处统一下发停课通知。

3、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停课需由主管校长批准,教务处统一下发停课通知。

4、在教学过程中不得以讨论课、习题课为名变相停课,不得擅自提前结束调和或减少讲课学时。

二、调课

教师本人、教师与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或其他人员不得私自调课,调课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教师因病、因事、因公需要请假;

2、学生经批准参加全国或全省统考或其他集体活动。

符合以上规定的申请调课教师本人或主办单位要填写“教师调课申请表”,由所在学院、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办理调课手续,并由学院、系(部)教学秘书负责通知学生。

各级教学管理部门调课审批权限为:

1、调课时数为8学时以内的,由学院、系(部)审批,备案并通知所在教研室。

2、调课时数超过8学时的,由学院、系(部)说明原因,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批准、备案,并由所在学院、系(部)通知教研室。

3、调课时数原则上不能超过该课程本学期总学时的15%。

三、代课

主讲教师因公、因病或因事请假,不能按课表安排正常授课的,应由所在教研室负责人选派合适教师代课,并填写“教师代课申请表”,由所在学院、系(部)批准,所在学院、系(部)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四、补课

因学生学习问题需要在教学计划之外额外进行教学的,由教研室提出申请,所在学院、系(部)签注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后,可以安排补课。填写“教师补课申请表”。教师计算相应的教学工作量。

五、处理

对擅自停课、调课、代课、补课的任课教师或单位,学校将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山西医科大学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暂行)”严肃处理。

六、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山西医科大学调课申请单

专 业

任课教师

年级\班

课程名称

调课前时间

年 月 日

学时

教室

调课后时间

年 月 日

学时

教室

以上由任课教师填写

学院、系

(部)负责

人意见

签字:

教务处

意 见

签字:

注:此单一式三份,教研室,学院、系(部),教务处各一联

上课时间请注明上\下午具体时间

山西医科大学教师代课申请单

专 业

年级

班 级

课程名称

原任课

教 师

职 称

现任课

教 师

职 称

以上由任课教师填写

学院、系

(部)负责

人意见

签字:

教务处

意 见

签字:

注:此单一式三份,教研室,学院、系(部),教务处各一联

山西医科大学补课申请单

专 业

年 级

班 级

学生人数

课程名称

申请补课

学 时

补课

时间

地点

补 课 时 间

上 课 地 点

以上由任课教师填写

学院、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