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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本科主要教学环节实施细则

日期:2013年04月12日   作者:教务处   点击次数:

为保证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工作,建立稳定、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特制定本科教学环节实施细则。

一、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是指导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组织教学和管理教学、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培养方案主要包括培养目标、基本培养要求、修业年限、课程设置与基本要求、时间分配、毕业认定和学位授予、教学进程表等。

培养方案的制定要体现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原则,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都得到发展;要正确处理政治与业务、理论与实践、学习和健康的关系;要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优化课程结构,科学地处理好各教学环节之间的关系,合理安排课程门数和分配教学时数,以保证学生知识结构合理和教学质量。

培养方案的制定程序:(1)由教务处提出各专业制(修)订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及要求;(2)由各学院、系(部)具体主持制(修)定;(3)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4)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

培养方案应保持其相对稳定性,不得随意变动。教学任务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一定时期内不做大的变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或修改,应由各院、系写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审核,经主管校长批准后实施。

二、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规定某一门课程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它包括该门课程的教学目的、任务、各章节的知识范围和深度;理论课和实习(实验)课教学时数的分配以及有关教学方法和考核的说明。它是教师编写教材和组织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检查、评定学生成绩、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

教学大纲应在教务处指导下,由各学院、系(部)负责组织本部门各教研室编写。教研室应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本门课程的学时数,分别编写有各专业特色的教学大纲。在编写过程中,各门课程应主动与相关课程取得联系,避免内容的遗漏和不必要的重复。各学院、系(部)内各门课程间教学内容的衔接由内部进行协调,跨部门的衔接由教务处负责协调。

教学大纲在编写过程中应以学科的科学体系为基础,根据教育学的原则、认知规律,有顺序地排列该门课程的章节、目的要求、教学内容的主题、分题、要点与重点、实验或见习、实习内容和学时分配等。应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同时要注意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教师必须根据教学大纲进行备课,在完成教学大纲所要求的教学内容讲授的基础上,鼓励教师适当补充学科的新进展、新内容。

三、教材

教材是根据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内容和教学法要求,以简洁明确的文字,系统地阐述一门课程的知识,它既是学生学习的专用书籍,也是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

教材的基本要求: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具有科学性、思想性、先进性、启发性、适应性。教材必须符合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内容范围、顺序以及所要求的深度,而且还应考虑与其他课程的关系,避免遗漏、重复等现象。必须用通俗、明确的文字来叙述;要有严密的系统性和连贯性,要有统一的体裁;论点的阐明要有逻辑说服力。要有充分的论据、适量的例子、逻辑的论证,便于学生抓住重点,加深理解。

教材的选用由任课教研室研究确定,并报所在学院、系(部)批准,然后报学校教务处审批。教材科将根据教务处审批意见按计划购书。教研室应根据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要求,优先选用国家统一规划教材、获奖教材和教育部教学委员会推荐教材。如无规划教材,可采用协编教材或自编教材。参加协编教材或自编教材应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若自编教材,应由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担任。

四、校历、教学任务表、课程表和教学进度表

校历是全校师生教学与工作的日程表,是安排教学活动的依据。由教务处根据培养方案及日历编制。内容包括:各年级各专业每学年上、下学期的起止时间及寒、暑假时间;按周标出注有年月日的具体教学周数及顺序;注明学生报到注册日期、新生入学教育和军事训练、正式上课、毕业教育、节假日、运动会时间、教学周数、期末考试时间以及生产实习等实践教学的时间等。

教务处根据各专业的培养方案编制下一学期的教学任务表。各学院、系(部)、教研室接到教学任务表后,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教学任务表确定本学期授课教师和指导实习、实验课教师名单,并填写教学日历表。授课教师在任课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须由学院、系(部)同意,由教研室选派符合条件的教师接替,并报教务处备案。

下一学期的课程表和教学进度表由各学院、系(部)根据校历表和教学任务表在本学期结束前编制。教学进度表的内容有:课目、总学时、理论课与实验课比例、教学周数、每周各门课程的学时数等。教学进度表装订在课程表首页。课程表内容有:学生专业与班次;课程名称(包括理论课、实验或实习课),授课时间、地点以及必要的说明等。各学院、系(部)在编制课表时应根据课程特点、教研室的实际情况及学院条件安排合理可行的课程表,应注意整体性和稳定性。教学进度表和课程表下发后,未经批准,不得变动。

五、教学环节

1、任课教师所有任课教师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其中主讲教师还应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教研室在接到教学任务后,应选派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任课。正、副教授必须承担一定比例的本科理论课教学时数。

任课教师必须做到: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把教书育人作为自己的根本任务。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都得到提高。

(1)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崇高的精神境界,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对学生有高度的责任感,关心学生成长,能严格要求学生,对少数学生的不正当行为要求和违纪行为不姑息迁就,公正无私。

(2)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勤于进取,精于业务。

(3)精通所讲授课程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有较高的文化素养。

(4)认真考虑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联系,处理好课程间的衔接,按照培养目标和课程基本要求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确定教学进度,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因材施教。

(5)认真备课,按照教学大纲要求钻研教材,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明确重点、要点、难点,写出规范的教案。

(6)同道之间要互相尊重,团结协作。

2、备课和教案备课是讲课的起始环节,是教师取得满意教学效果的先决条件。教师必须按照教学大纲及基本教学要求认真钻研教材,全面掌握该课程的教学内容及其结构,明确所教章节的内容在本学科及整个专业培养中所处的地位,了解本章节的内容与其他章节以及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然后确定本章节在讲课时的深度、广度及讲授范围,突出重点,注意难点。教师应根据教学目的、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选用适合的教学方法。

教研室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应组织教师进行集体备课。集体备课可以集思广益,解决疑难。通过集体备课,统一教学内容与进度,研讨教学中的重点与难点,深度与广度,研究教学方法,使主讲教师在讲授时做到重点突出、方法得当,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教研室应坚持集体备课制度,集体备课的次数由教研室主任根据教材内容和教学大纲而定。一般每章或每个专题应集体备课一次。

教案是教师执行培养方案、教学大纲,以课时为单位设计的具体教学方案。教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授课对象、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方法、教学进程(具体内容和时间安排)等。其中,教学重点是指为了达到确定的教学目的而必须着重讲解和分析的内容;教学难点是就学生的接受情况而言的。学生经过自学不能理解或理解有困难的地方,即可定为教学难点。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编写教案。不同版本教材需编写不同的教案,统一版本教材应根据授课对象和授课时数的不同编写不同的教案。

讲稿是教师备课期间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案,在深入钻研教材,熟悉教材全部内容并分清重点、难点后,参阅同类教科书和有关文献资料而撰写的讲课稿。

试讲是正式上课前的一次模拟授课。无论理论课还是实验课,首次任课助教、新开课教师、教学效果欠佳的教师,都必须按正式上课的要求进行试讲。试讲必须在正式上课前3周完成。试讲前要写好教案、讲稿。试讲由教研室主任主持,请学院、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中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和教研室全体教学人员参加。试讲结束后,要组织听讲人员对讲授内容、方法、语言、板书、教具、课件、仪表等提出改进意见。试讲通过后方能上台讲课。教研室应备有专门用于试讲和集体备课的记录本。

3、课堂讲授课堂讲授是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开发智能的重要方式,是教学的基本形式。在课堂讲授教学环节上,学院、系(部)和教研室的任务是:

(1)选派教学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以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原则上本科学生公共课及专业基础课由副高以上职称教师讲授理论课时数应占理论课总学时的50%以上;专业课副高以上职称教师讲授理论课时数应占理论课总学时的60%以上。

(2)组织任课教师认真研究讨论教学大纲,编制教学进度,组织填写教学日历表,组织撰写教案,建立听课、检查制度。

(3)组织任课教师研究教学方法和手段,提倡启发式教学,注重对学生思维方法的训练,积极开展多媒体教学,有条件的教研室可适当开展双语教学,以提高教学质量。

教师在授课时应做到:

(1)按规定携带教材、教案、讲稿及有关教具至少提前5分钟到达上课教室。

(2)必须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对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进行科学性、系统性和艺术性讲解。

(3)讲课内容要重点突出,讲透难点,循序渐进,主次分明,详略得当,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要理论联系实际,防止“照本宣科”。

(4)讲授要采取启发式教学,注意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挖掘发展潜力,指导学习方法。

(5)讲授要有高度的思想性。教师要把思想教育渗透到教学中,达到教书育人的目的。

(6)讲授要有艺术性。语言要精练、生动,阐述要清楚,做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板书要简洁、清晰、工整,布局要合理,能适当运用各种教具,积极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正确使用多媒体教学。

(7)教师应仪表端庄、穿着整洁,举止文明。

(8)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要为人师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提前下课,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

为了保证讲课内容的系统性、连贯性和教学要求的一致性,凡每门课每学期总学时在54以下的主讲教师,不宜超过3人,总学时在72以上的,不宜超过5人。

4、实习、实验课

实习、实验课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实习、实验课应在教师的指导下,培养学生运用实验手段,通过实验操作、实验观察来搜集、处理、分析实验数据的能力。同时,通过实验巩固和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加强学生基本操作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独立工作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方法、严格的科学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教研室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编写实验指导和实习手册,确定实验教学的具体项目和要求制定实验课的考核方法。实验的内容,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规定有计划地进行,不得随意临时增删或改变。实验应尽量避免验证性实验,要积极开展综合性实验和设计性实验。

教师在授课前必须认真备课,做预试,并检查实验仪器设备及药物材料等准备情况。要组织学生在课前认真预习着重领会实验的目的要求,掌握实验原理、步骤、方法等。在实验过程中,教师应不断巡视,加强指导,避免包办代替。对学生的实验训练,应严格要求,注意培养学生严格的科学作风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肃静、整洁、正规、有条不紊的工作习惯。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按时间和要求写出实验报告,授课教师应认真记录每个学生做实验和完成实验报告的情况,作为实验课考核的依据。

5、临床实习

临床实习指临床医学专业的集中轮迴实习和毕业实习,医学类专业中非临床医学专业的临床实习。

集中轮迴实习主要是指示教性教学,使学生初步接触病人,了解体格检查和各种实验诊断,并认识常见疾病的临床表现。

毕业实习是综合训练学生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最后环节,是学生在临床教(医)师指导下学会独立处理病人的重要阶段。

非临床医学专业的临床实习主要是指学生在教学医院通过进入临床主要科室(主要是内、外、妇、儿科)学习,了解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及诊断,具有初步独立处理病人的能力。

教务处要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和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的具体情况,妥善安排各阶段有关学科和有关专业的实习。临床医学专业的集中轮回实习、毕业实习、非临床医学专业的临床实习,应制定相应的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编制实习手册(包括实习目的、内容、要求、日程和考核办法等),于实习前印发给师生。各教学基地应严格按实习大纲的要求安排教学。

为了保证学生见习、实习质量,要求做到:

(1) 集中轮回实习由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带教。带教医师必须认真备课,准备好病例、教具,掌握理论知识和操作技术(包括相应的手术和某些特殊诊疗及有关护理技术),必须正规、准确、熟练地掌握问诊(询问病史)、病例书写、体格检查及常规化验。每一教师带教的学生数,在同时间内以8至15人为宜。

(2) 临床实习(指非临床医学专业)和毕业实习应在主治医师以上的教师指导下,由高年住院医师带教。在各实习阶段应对学生严格要求。病例书写是临床教学的一项重要基本训练,实习医师对自己管理的每一个病人要写出完整的、系统的、合乎要求的病例。带实习的教(医)师对实习医师写的病例应认真细致的修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重做重写,实习医师对一般体格检查要操作正规,技术熟练,结果准确。

在整个临床实习过程中,要教育学生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关心病人的疾苦,爱护病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反对为了自己学习,增加病人痛苦的任何做法。

毕业实习前,对学生进行动员,讲清实习目的、要求及注意事项;实习结束时,科室组织带教教师对学生进行考核,评定成绩,写出评语,并进行教学总结。

所有实习必须善始善终,按计划进度进行,不得擅自提前或推后结束。

6、专业实习

专业实习,是指非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毕业实习。其目的是巩固和加深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的掌握,训练专业基本技能,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科学思维方法的能力。

各学院、系(专业)要按照实习的特点与要求,制定毕业实习计划和毕业实习大纲,编制毕业实习手册(包括实习目的、内容、要求、日程和考核办法等),经院、系主任审核批准后,于实习前印发给师生,并报教务处备案。

各系(专业)要选择好、建设好教学基地并选聘好实习指导教师。地点的选择,在满足实习大纲要求前提下,贯彻基地就近的原则。指导教师应由有指导实习经验、业务熟悉、思想好、工作负责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要严格执行实习大纲要求及《实习手册》中有关规定。要严格要求学生,做到教书育人,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

毕业实习前,各学院、系应对学生进行动员,讲情实习的目的、要求及注意事项。实习结束时,科室组织带教教师对学生进行考核,评定成绩,写出评语,并进行教许学总结。毕业实习必须善始善终,按计划进度进行,不得擅自提前或推后结束。

7、辅导和答疑

辅导答疑是课堂讲授的重要补充,可以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和全面掌握课堂讲授的知识。每门课程可以在考试前安排三天时间由任课教师进行答疑。答疑应避免就试题进行辅导的做法,对个别学生要求划重点和套题等不正当行为,要坚决抵制并予以批评教育。

8、批改作业

为了检查教学效果,督促学生严肃认真地进行学习,各门课程都应根据其性质布置相应的作业。作业的内容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的内容和方法,又要有利于加强学生的思维训练,提高综合分析能力;既要促使学生勤写多练满负荷学习,又要防止负担过重。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认真完成作业,按时收交,做好记录。教师批改作业要认真、细致、及时。

每次作业应评分登记,作为学生平时成绩依据之一。对无故缺交作业三分之一以上者,应取消参加考试的资格。

9、学业成绩检查与评定

学生学业成绩的评定是高等学校培养专门人才的质量检验。教师和学生都必须以正确的态度来对待这一检验,认真地按照《山西医科大学学生手册》和《山西医科大学考试管理办法》的要求与标准来做好这一工作。

学生学业成绩检查方式:平时考核、考试与考查。

通过平时考核,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发现学生知识和能力上存在的问题和漏缺,及时补救。平时成绩占本门课程总成绩的10%-20%。

考试:是对学生主要课程学习情况的总结性评定。考试方法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笔试(开卷或闭卷)、口试、实验或实践操作测验等,不论采取何种形式,都必须严格要求,把好命题质量关。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

考查:是对学生非主要课程或次要课程学习情况的总结性评定。可以依据学生平时听课、作业、实验(见习、实习)、实验报告、课堂讨论及平时测验成绩来评定,也可以通过笔试的方式(开卷或闭卷)来评定。考查成绩按及格、不及格记录。

每门课程的考核成绩一律由教务处公布,其他人不得向学生透露,否则学校将追究由此引起后果的当事者责任。每门课程考试完毕,应对试题质量和学生成绩进行统计分析以便建设好题库。

10、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论文(设计)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培养效果的主要手段,是对已进行的各个教学环节的综合、深化和扩展,是学生毕业和学位认定的重要依据。有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任务的学院,必须精心组织、加强指导、严格要求,认真落实指导教师,把好选题关。选题要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的要求,要多选有实用价值的题目,选题的深度、广度和工作量应符合学生综合训练的要求,选题必须一人一题。指导教师应由具有实际设计、研究工作经验,治学严谨、工作踏实、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高年资教师担任。在指导过程中,要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及设计思想和基本科学研究方法的指导,培养学生严肃、严格、严密的科学作风,应指出学生必须参考的文献书籍,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对完成的论文要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毕业论文完成后必须进行答辩。各专业应成立答辩委员会,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书面评价。毕业论文成绩的评定应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研究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学术研究的态度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

11、教学研究

教学研究是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学院、系(部)教研室应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教师积极开展研究工作。

教学研究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思想、教学工作的经验教训、专业方向、课程结构、教材、教学方法、质量评估、学生知识体系、智能结构和能力培养等。

六、教学检查与总结

教学检查是提高教学质量,督促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执行,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系(部)要建立经常性的教学检查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方法,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每学期教务处要组织各学院、系(部)进行不同形式的教学检查,检查可以采取如听课、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如,所授课程(包括实验、实习)是否符合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要求,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有何意见或建议等。

2、教材的选用和编印情况。如是否使用高水平的新版教材等。

3、教学改革和学生能力培养等教与学方面的情况。

各级教师应自觉接受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每学期结束时,各教研室要对本学期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内容: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质量评估和学生学习情况分析,以及教学中的经验、问题和体会、建议等。总结应抓住重点,实事求是,并对在教学过程中体会较深、经验较多的方面进行专题总结。

七、本教学环节管理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培养方案执行异动申请表

学年 学期

教学单位

专业

年级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

公共课、专业课、

专业基础课

异动情况

异动理由

学院、系(部)意见

年 月 日

教务处

意 见

年 月 日

注:培养方案异动包括课程的增减、学时数的增减、学期的调整、考核方式的改变、课程性质(必修课、选修课)的改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