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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学系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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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规定,结合我系实际,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能力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量化业务课考核成绩,明确综合素质考核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我系成立了口腔医学系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组和督查组,全程负责对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复试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和监督开展复试工作。

1、口腔医学系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组

组 长:赵 彬

副组长:任秀云

成 员: (以姓氏笔划为序)

马宇锋 石 晶 刘青梅 何东宁 张 芳

武秀萍 武 峰 南欣荣 葛学军

秘 书:李利利 田 静

负责制定本院系复试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及其组织工作。

校外兼职导师的研究生复试工作由我系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协调解决。

2、口腔医学系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组

组 长:罗晓晋

成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王 燕 田志强

(二)我系成立了由各教研室主任任组长,本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学校心理学专家等组成5人以上复试小组,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并由我系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组派专人担任秘书,全程记录整个面试过程。

(三)严格遵照学校的要求,复试及录取工作在口腔医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巡视制度和复议制度。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基本要求

1、报考我系专业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划定的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在硕士研究生统考中有违纪或作弊记录,不得参加复试。

3、须符合我校专业目录和我系及学科(专业)提出的其它要求。

(二)实施差额复试,原则上复试比例控制在1:1.2-1.5之间。

四、复试

(一)有关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文件《口腔医学系复试工作方案》及复试安排已上传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网(http://www.sxykdkq.com.cn)通知公告栏,各专业指导教师信息已发布在此网站。

复试前考生填选导师:考生登陆网站,下载并认真填写《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学系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达线生报考导师确认表》,于3月28日(18:00截止),交口腔医学系教学办审核,确定复试考生名单。考生报考表上交后不得再进行更改,逾期不再接收。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测试、专业课测试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测试、面试等环节,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1、英语测试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2专业课测试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测试

(1)口腔学术学位考生,进行口腔综合测试(口内、口外、修复、正畸、含专业英语五部分),总分100分。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口腔专业学位考生,进行口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测试,由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与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统一组织进行,测试内容包括口腔综合理论和口腔临床技能测试,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规培招录考核详见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研究生处网站(http://www.sxfhcm.com)《山西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试安排》----规培招录考核(口腔专业学位考生参加),考核组对《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招录考核表》(附件2)评分。

规培基地将测试成绩及时报回口腔医学系教学办,测试试卷等材料须随考生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3、面试

(1)未通过面试前各项测试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阶段。

(2)复试小组按照评价标准根据考生面试表现综合计算其面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填写面试评语。

(3)面试的科目、形式和内容由复试小组共同商定。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易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4)面试成绩采用量化评价方式。即由复试小组成员通过无记名方式评分,经汇总计算各项指标平均分后,填写《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试考核成绩表》(附件3),需要填写小分。

(5)本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秘书要全程记录每名考生的面试情况,并妥存备查。

(6)复试小组成员在考生面试期间不得接打手机,不得随意离席,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情。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面试的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五、调剂

1、严格按照学校调剂政策执行。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六、录取

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录取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小组将复试成绩和录取成绩及录取意见填入在《山西医科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登记表》(见附件1)中。

(一)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组成,采用百分制。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或规培总成绩÷考试门数)×0.2+面试成绩×0.1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科目合计总分×100)×0.7+复试成绩

(二)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要求。每名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招收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及长学制转段生)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3名。

(三)加分政策

对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出具相关证明,并获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认可后才能给予加分。

(四)联合培养

担任学术学位及非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的我校研究生导师(含兼职导师)所指导的在读研究生,须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研究生实行联合培养,否则将不再安排招生计划。

(五)录取信息上报

录取材料是录取考生的唯一依据,严格检查各学科复试材料,认真汇总录取考生的各项信息,防止漏报、错报。

1、所有录取考生的录取数据纸质版及电子版。

2、复试卷宗,包含各类登记表、测试试卷、面试记录等。

七、注意事项

(一)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已上网公布。

(二)我系复试实施方案及复试名单公布,并提前通知考生复试时间和地点。

(三)各类试题在考试前属于秘密级内容,我们要高度重视试题的命题保密工作,并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确保试题的安全,对故意暗示和泄漏试题内容的人员,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对于初试成绩属于高分且排名靠前者,通过复试拟不录取的考生,须由导师注明详细原因及意见,复试小组审核,院系负责人签字,经研究生学院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定。

(五)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条件应符合我省住院医师规法化培训招录标准。

(六)按照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学校招生相关文件,对应公开的招生信息予以公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及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我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及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接受考生的申诉,经审核复议公布复议结果。

山西医科大学校纪委 电话:0351-4135411

口腔医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 督查组电话:0351-4690065

八、本实施细则由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学系负责解释。

附:1、山西医科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登记表

2、山西医科大学2017年招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技能考核表(样表)

3、山西医科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试考核成绩表(样表)(自然科学类)

4、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学系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报考导师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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