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系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山医大校研字【2016】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能力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量化业务课考核成绩,明确综合素质考核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我系成立了口腔医学系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组和督查组,全程负责对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开展复试工作。
1、口腔医学系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组
组 长:赵 彬
副组长:任秀云
成 员: 罗晓晋 何东宁 武 峰 武秀萍 张 芳
秘 书:李利利 田 静
2、口腔医学系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组
组 长:殷 凤
成 员:李 冰 葛学军
(二)我系成立了由各教研室主任任组长,本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教师、有关心理学专家等组成5人以上的复试小组,并由我系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组派专人担任秘书,全程记录整个面试过程。
(三)严格遵照学校的要求,复试及录取工作在口腔医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实行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巡视制度和复议制度。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基本要求
1、报考我系专业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划定的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在硕士研究生统考中有违纪或作弊记录,并在网报时未主动声明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3、须符合我校专业目录和我系及学科(专业)提出的其它要求。
(二)实施差额复试,原则上复试比例控制在1:1.2-1.5之间。
四、复试
(一)复试前考生填选导师
复试前将公布各专业指导教师信息,由考生登陆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http://www.sxykdkq.com.cn/)网站,下载并认真填写《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学系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达线生报考导师确认表》,于3月25日前(12:00截止),交口腔医学系教学办审核,确定复试考生名单。考生报考表上交后不得再进行更改,逾期不再接收。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测试、专业课测试或临床技能测试、面试环节,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1、英语测试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2、专业课测试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测试
(1)口腔学术学位考生,进行口腔综合测试(口内、口外、修复、正畸、含专业英语五部分),总分100分。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口腔专业学位考生,进行口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测试,由口腔医院协同山大一院规培基地统一组织实施。通过此考试的考生,方可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采取综合闭卷笔试和临床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具体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考核组对《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招录考核表》(附件2)评分。
一是综合闭卷笔试,采取书面答题形式一次完成,综合笔试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口腔专业知识,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由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统一组织进行。
二是口腔临床技能考核,其中含病例分析(30%)、技能操作(70%),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由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组织进行。考核内容为常用口腔临床基本技能操作项目,口腔临床技能考核按以下七个研究方向进行分类:口腔全科(01)、口腔内科(02)、口腔颌面外科(03)、口腔修复科(04)、口腔正畸科(05)、口腔病理科(06)、口腔颌面影像科(07)。
招录测试成绩 = 笔试成绩×50% + 口腔临床技能考核成绩(病例分析30% + 技能操作70%)×50%
3、面试
(1)未通过面试前各项测试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阶段。
(2)复试小组按照评价标准根据考生面试表现综合计算其面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填写面试评语。
(3)面试的科目、形式和内容由复试小组共同商定。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易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4)面试成绩采用量化评价方式。即由复试小组成员通过无记名方式评分,经汇总计算各项指标平均分后,填写《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试考核成绩表》(附件3),需要填写小分。
(5)本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秘书要全程记录每名考生的面试情况,并妥存备查。
(6)复试小组成员在考生面试期间不得接打手机,不得随意离席,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情。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面试的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五、调剂
1、严格遵照学校山医大校研字【2016】2号文件精神进行调剂。
2、口腔医学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不接受非口腔专业考生调剂;
3、口腔专业学位不接受口腔学术学位考生调剂;口腔学术学位接受口腔专业学位考生调剂;
4、根据研究生学院下达院系的调剂指标,结合我系实际情况,调剂缺口专业,导师招收情况,适当安排调剂考生数量。
5、口腔医学的考生,其初试成绩中单科、总分原则上应比我校复试线基本分数要求分别高5分和10分。
6、调剂要求:
(1)优先调剂毕业于“985”或“211”工程院校;优先调剂省级重点医科大学的考生。
(2)优先调剂CET-6成绩大于等于425的考生。
7、严格按照网上调剂程序办理。
六、录取
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录取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小组根据要求填写《山西医科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登记表》(附件1)。
(一)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组成,采用百分制。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英语测试 + 专业课成绩/规培总成绩)÷考试门数×0.2+面试成绩×0.1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科目合计总分×100)×0.7+复试成绩
(二)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要求,每名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招收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3名,新导师不得超过1名。
七、公示
我系按照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山医大校研字等相关文件,对应公开的招生信息予以公开。口腔医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接受考生的申诉,经审核复议公布复议结果。申诉电话:0351-4690450。
八、注意事项
(一)我系复试实施细则和复试名单网上公布,复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具体复试安排表。
(二)各类试题在考试前属于秘密级内容,我系高度重视试题的命题保密工作,并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确保试题的安全,对故意暗示和泄漏试题内容的人员,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于初试成绩属于高分且排名靠前者,通过复试拟不录取的考生,须由导师注明详细原因及意见,复试小组审核,院系负责人签字,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定。
(四)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条件应符合我省住院医师规法化培训招录标准。
(五)及时关注可登陆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http://www.sxykdkq.com.cn/)网站。
九、本实施细则由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学系负责解释。
附件:
1、山西医科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登记表
2、山西医科大学2016年招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技能考核表(样表)
3、山西医科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试考核成绩表(样表)(自然科学类)
4、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学系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安排
5、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学系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报考导师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