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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职学员补修学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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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分补修要求:

1.凡学分未修满的在职学员,本学期安排与统招生“同堂同卷学习和考试。

2.根据我校关于在职学员课程学习时限的要求,2008级以前的学员(含2008级)不再接受学分补修申请。

3.因我校研究生课程改革,课程内容更新,所有选课必须上课方可参加考试。

二、学分补修申请流程:

查看“在职学员补修学分课程目录”——选择相应课程填写“在职学员重修课程补考申请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交至研究生学院培养科——按照“课程表”上课。

三、交表时间:

2015年11月25日截止交表

四、下载地址:

1. “在职学员补修学分课程目录"见附件

2. “2015级研究生课程表”:研究生学院主页—教育培养—课程表

3. “在职学员补修学分申请表”:研究生学院主页—常用下载—培养工作

附件:在职学员补修学分课程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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