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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1日 17:21    来源:院办    阅读次数:

切实做好学校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牢固树立以“立德树人”为宗旨,“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规范实施、公平公正,坚持统筹组织、统一管理的工作原则,切实遵循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董海涛 苏果云

:李 冰  郑健蓉  尹俊芳  范晓雁  薛  冬  

(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小组和督查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细则,组织开展学院复试各项工作,并进行指导和监督。

招生工作小组组成:

长:苏果云

员:樊汉鹏 宗苏秋  杨烨阳   尹 婧   孙 英  邓成世

招生督查小组组成:

 长:董海涛

 员:范瑞雪 宋禄华  冯金钟

(三)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和督查小组。负责制订严谨规范、操作性强的院系复试工作具体细则并组织实施,并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既要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作用,也要加强对导师招生行为的监督,使导师在复试中能够有的放矢,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避免随意性。

(四)遴选由教研室主任、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专家等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均为硕士生导师且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并配备秘书 2 人负责全程录音录像记录整个面试过程。

(五)复试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妥善保存,在招生工作完成后再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交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划定的进入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二)须符合我校专业目录和各学科(专业)的要求。

四、复试方式、时间和地点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按照学校的工作进程,我院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时间安排为:

1.笔试

时间:4月3日(星期一)下午14:30-16:30

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98号山西医科大学中都校区至善楼A座222室

请各位考生提前半小时到考场。

2.面试

时间:4月4日(星期二)上午10:00-12:00

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98号山西医科大学中都校区至善楼A座203室

请各位考生提前半小时到考场。

五、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3日8:30-12:00。资格审查地点为:山西医科大学中都校区至善楼A座203室。复试考生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三)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往届生也可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至少延长至2023年7月);应届生也可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至少延长至2023年7月)。

(四)政审表及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考生如不能按时提交该材料,须提交亲笔签名的情况说明,并在录取一周内补交。

(五)本人通过学校财务系统缴纳复试费成功的页面截图打印页。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准备“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七)能够证明考生科研或业务能力的论文、四六级英语成绩单、科研成果及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

六、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和面试。

1)专业课测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涵括我院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和本专业基础知识的考核,全面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考核内容包括:

1.外语能力

满分10分。考察考生听说表达能力、文献资料阅读及翻译能力等。

2.专业知识能力

满分50分。熟悉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态,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并具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综合素质

满分30分。考察考生职业素养、心身健康,行为举止得当,较好的人文素养;逻辑清晰、思维敏捷、表达能力强、沟通协调能力强;有一定专业兴趣;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向的情况。

4.一贯表现

满分10分。审核考生提交的大学成绩及其他材料。考察考生的学习能力、个人素养及思想品德表现。

七、复试合格的基本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

(二)专业课测试成绩达到60 分及以上;

(三)面试成绩达到60 分及以上。

八、录取

复试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并结合考生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确定录取名单后再进行师生指导关系的双选工作。

(一)现场复试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现场复试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组成,采用百分制。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考试门数)×0.2+面试成绩×0.1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科目合计总分×100)×0.7+复试成绩

(二)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要求。每名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招收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及长学制转段生等)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名(不含专项计划)。

(三)加分政策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九、拟录取信息上报和公示

(一)上报

录取信息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数据汇总上报学校研究生学院。具体要求按《学校工作方案》执行。

(二)公示

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本院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毕业学校、复试成绩、录取专业等信息。公示无异议者上报学校。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提出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将予以审核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

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研究生学院公布为准。

十、复试监督和复议

(一)复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参与复试过程的各个环节,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二)复试工作实行巡查制度。复试期间,学校及学院均选派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三)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院建立了严格的复试工作规章制度,并对工作环节逐项落实,要求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追究责任。

(四)复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要求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主动回避,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五)复试工作实行复议制度。考生若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351-3985235。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复议工作须自接受申诉之日起 5 日内完成并及时向考生反馈。

十一、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山西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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