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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拟晋升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2-11 发布人: 点击数:

各有关院系: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0号)、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7]876号)和《关于2017年度全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7]1244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7年度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术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人员范围

经查重合格、论文论著代表作外审和教学考察均合格的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全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学术答辩。

二、答辩材料
  1、填写答辩书1份、答辩袋封面1份(附件1、附件2)。申报答辩的学科必须与本人从事的专业和拟申报评审的学科一致。
  2、任现职期间或近5年来的学术技术工作总结(字数不超过2千字,用A4纸打印2份)。学术技术工作总结要点可填入答辩书相关栏目。
  3、提交两篇任现职以来,查重合格、且论文论著代表作外审合格的学术论文复印件1份。

4、答辩档案袋封面贴在档案袋上,袋内装答辩书1份、学术工作总结2份、两篇学术论文复印件各2份。

三、答辩要求
  答辩时间:15分钟。

答辩内容:包括个人情况介绍、专家提问、专家点评等三部分组成。个人情况主要介绍本人近5年(任现职以来)学术研究情况,包括学术研究进展情况及研究成果在本学科所处的位置,解决了哪些理论或实际问题,对本专业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情况,本人提交答辩论文的主要学术观点及学术创新以及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成果。

答辩形式:现场公开,允许参加答辩人员及其他人员旁听。

答辩目的:通过答辩考察了解答辩论文的真伪、学术水平的高低,衡量答辩者的教学科研成果在所从事专业领域内的学术地位和作用。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观点,答辩人和答辩评委可将各自的意见写成书面材料呈交学校相关部门裁定。

答辩命题:评委根据答辩者提交的论文和总结,在此范围拟出3道答辩题,答辩者从中选择2道题回答。

为了维护答辩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欢迎答辩人员对答辩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可向学校相关部门举报。

四、评分标准
  评委根据答辩者的水平赋分后,
按优秀、合格、不合格3:6:1的比例进行排队、确定名次。按得分高低,优秀比例不得突破30%,不合格比例不得低于10%。

答辩成绩:实行百分制,论文、科研学术水平评价占总成绩的50%,答辩成绩占50%。答辩实行末位淘汰。

破格晋升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答辩成绩须为优秀。  

五、注意事项
  1、凡答辩没有通过者,不能参加申报评审。答辩成绩刚达到合格线,且学术水平、工作业绩较差者,在评审时学科组一般不向学校高评会推荐。
2、凡参加答辩的人员,答辩时不得携带任何讲稿和提纲。
  3、答辩人员应按时到达指定答辩地点候答,按时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4、进入答辩会场人员要及时关闭手机。
  5、等候答辩或旁听时,不得在会场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对答辩人评头论足、发出任何声响,以免影响答辩人现场发挥。
 6、答辩者对答辩成绩有异议者,自答辩结束次日起的5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学
校相关部门申诉。

7、凡有违反上述纪律者,经劝阻无效的,取消其当年答辩资格。

8、答辩成绩当年有效。

9、2017年12月12日17:00以前,请各单位将申请答辩人员材料纸质版一份报送人事处708室。

10、答辩时间、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答辩书

附件2:学术答辩档案袋封面

附件3:参评人员承诺书(答辩当天本人携带至现场)

 

 

                 人 事 处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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