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内教职工申报学校高层次人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山医大党[2018]46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符合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标准者,经本人申请、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审核认定,并与学校签订相应层次人才的目标任务协议书,可与同层次引进人才一样实行年薪制,学校按照相应层次引进人才管理方式对其进行管理”,现就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且符合《办法》中规定的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条件标准。
二、申报时间:截止2018年12月21日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2.所在单位初审推荐;
3.答辩与专家组评审;
4.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审核;
5.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
6.公示;
7.签订合同。
四、申报材料包括:
1.个人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经历、主持的国家级、省部级和横向科研项目、本人代表性学术成果(注:论文仅填一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工程情况等,以及申报人才层次意向等。
2.填写《山西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登记表》(一式三份);
3.申报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明、省级以上各类荣誉证书、人才称号证书、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学术论文等支撑材料的复印件(SCI论文须提交检索报告原件,分区及影响因子均以中科院期刊分区为准。凡没有实物的不填)。所有材料须装订成册且前加目录页,同时须在封面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注:上述纸质版材料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提交至中都校区人事处704办公室(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版《山西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审批表》发送至sxmuwork@126.com。
五、其他事项
《山西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山医大党[2018]46号)可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人才建设”栏目中查阅下载。
联系电话:0351-3985289/3985290
特此通知。
附:《 山西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审批表》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