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化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激励广大教师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现决定在第37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教师函〔2021〕3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被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我校可推荐1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侯选人。
三、推选流程
(一)自下而上、逐级推选,优中选优。省教育厅将在官网设专栏对各市、各学校推荐上报的教师进行事迹宣传,并择优确定2名教师作为我省候选人向国家推选活动组委会推荐参评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二)中央媒体公布候选人先进事迹,社会公众通过相关网络媒体、报纸进行投票。学校要通过网络、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候选人先进事迹,引导师生员工、家长、社会公众参与投票。
(三)中央媒体、专家学者、历届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代表组成推选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和候选人情况,推选出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四、推荐要求
工作中,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要支持在抗击疫情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为保证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顺利开展,请有关单位务必于5月28日上午10:00前将下列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姓名-学院名称”,发送至rscbgsbgs@163.com,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人事处70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详见附件1),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推荐人选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学院名称”。同时,请提供彩色工作照3-5张(电子版),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工作内容命名。
3.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严格参照提供的样例(详见附件2)提供材料,内容要翔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附件:1.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2.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人事处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