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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医科大学2021年选拔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从事科研助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6-08 发布人: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医科大学2018年选拔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从事科研助理工作暂行规定》(山医大党[2018]49号)(附件1)、《山西医科大学2018年选拔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从事科研助理工作实施细则》(山医大校[2018]42号)(附件2)文件精神,现就学校选拔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拔对象

我校或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且第一学历须为我校或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

二、选拔条件

爱党爱国爱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对科研工作有较大热情,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立志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20217月31日前应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并获得硕士学位。

三、选拔程序及申报材料

详见《山西医科大学2018年选拔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从事科研助理工作暂行规定》(山医大党[2018]49号)(附件1)、《山西医科大学2018年选拔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从事科研助理工作实施细则》(山医大校[2018]42号)(附件2)、《山西医科大学2021年科研助理选拔面试考核工作流程》(附件3),严格按照文件准备材料。

请各单位于20216月15日下午5点之前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纸质版申请材料(附件4、5、6)及相关支撑材料报至学校人事处(中都校区教学办公楼704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sxmuhr@126.com。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351-3985290。

附件1:《山西医科大学2018年选拔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从事科研助理工作暂行规定》(山医大党[2018]49号)

附件2:《山西医科大学2018年选拔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从事科研助理工作实施细则》(山医大校[2018]42号)

附件3:《山西医科大学2021年科研助理选拔面试考核工作流程

附件4:山西医科大学2021年科研助理岗位设置审批表

附件5:山西医科大学2021年科研助理面试考核评分表

附件6:山西医科大学2021年科研助理聘用备案表

人事处

2021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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