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医科大学2018年选拔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从事科研助理工作暂行规定》(山医大党[2018]49号)(附件1)、《山西医科大学2018年选拔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从事科研助理工作实施细则》(山医大校[2018]42号)(附件2)文件精神,现就学校选拔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拔对象
我校或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且第一学历须为我校或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
二、选拔条件
爱党爱国爱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对科研工作有较大热情,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立志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2021年7月31日前应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并获得硕士学位。
三、选拔程序及申报材料
详见《山西医科大学2018年选拔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从事科研助理工作暂行规定》(山医大党[2018]49号)(附件1)、《山西医科大学2018年选拔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从事科研助理工作实施细则》(山医大校[2018]42号)(附件2)、《山西医科大学2021年科研助理选拔面试考核工作流程》(附件3),严格按照文件准备材料。
请各单位于2021年6月15日下午5点之前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纸质版申请材料(附件4、5、6)及相关支撑材料报至学校人事处(中都校区教学办公楼704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sxmuhr@126.com。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351-3985290。
附件1:《山西医科大学2018年选拔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从事科研助理工作暂行规定》(山医大党[2018]49号)
附件2:《山西医科大学2018年选拔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从事科研助理工作实施细则》(山医大校[2018]42号)
附件3:《山西医科大学2021年科研助理选拔面试考核工作流程》
附件4:山西医科大学2021年科研助理岗位设置审批表
附件5:山西医科大学2021年科研助理面试考核评分表
附件6:山西医科大学2021年科研助理聘用备案表
人事处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