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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初试的通知

 

时间:2022-11-10 发布人: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要求,不断提升学校专任教学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教学水平,有效提高课堂效率和教学质量,结合各高校调研,现就做好学校 2023 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初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试对象

1.拟申请认定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高等学校在编专任教学人员。

2.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由学校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师队伍管理;

(2)取得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系统讲授 1 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3.已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以上任职资格和已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被选定参加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且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老师可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初试内容

测试内容为试讲,主要考察参加测试人员把握相关学科知识的能力,实现教学目的、驾驭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的能力,回答问题、板书和讲解能力以及仪表仪态、言行举止、师德修养和对本次试讲教学效果自我评价和教学反思的能力。

三、初试程序

1.学校相关部门审查被测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确定参加测试人员名单及测试时间,由所在单位通知被测人员。

2.参加测试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内容为被测人员申请任教学科教材(现行高等教育专科以上教材)中三章各一个课次(每课次 2 个学时)的内容(不含概论部分),由测试组专家指定其中内容,对参加测试人员进行测试。参加测试人员须提前准备试讲课次的教案,测试时提交专家组,作为评判其教学设计能力的依据之一。测试时间不超过 20 分钟,讲课只用板书不用 PPT

3.教育教学能力初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初试合格有效期为2023年和2024年。

四、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初试方式:另行通知

六、有关说明

1.各单位请于 2022年 11 月18日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初试报名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1 份报山西医科大学中都校区教学办公楼708室(联系人:张楠,联系电话:15934049623,电子邮箱:1223867499@qq.com)。

2.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省编办发放的本单位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登记簿(册)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处公章)、系统讲授 1 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有关课程表(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处公章)。

3.各附属医院要制定专项培训方案,对本院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者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过率。

4.近3年,曾获得校级教学比赛三等奖(含)以上、省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优秀奖(含)以上或相应级别教学比赛奖励,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可申请免试。

5.参加测试人员在填写“申请人任教学科”一栏时,须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表》(附件 2)所列的学科中选择相同或相近的学科。

附件:

1.申请认定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初试报名表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表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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