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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申报教师高级职称人员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7-08 发布人: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医科大学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山医大校人字〔2014〕2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申报教师高级职称人员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3年晋升教师高级职称人员论文查重检测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查重范围

拟申报2023年晋升教师高级职称人员所发表的作为晋升职称支撑材料的中文学术论文。

二、提交查重材料

1.申报教师高级职称提供的学术论文,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指被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咨询收录的中文论文),申报人员需提交《学术论文检测结果一览表》《单篇论文检测结果通知单》和包括论文所在期刊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并附论文的知网、万方或维普网上检索页(院系审核盖章)和期刊检索页(从国家新闻出版署检索)。

对新近发表的论文(期刊纸质版已出但电子版尚未被以上三个数据库收录),除提交正常材料外,还需提供Word文档格式原文(以论文标题命名)电子版和纸质版及本人承诺书(附件4)纸质版(院系审核盖章)。

2.将所需材料的电子版压缩,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1)电子版一级文件夹以部门名称与论文数量命名,内含附表3和二级文件夹。

2)电子版二级文件夹以教师姓名与论文数量命名,例如:王××5篇。内含该教师《学术论文检测结果一览表》、《单篇论文检测结果通知单》(见附表1、2),该表中学术论文信息部分须由教师本人填写。

3.提交材料时间

请各单位于7月1112日将查重论文及网上检索页、附表1、2、3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报送中都校区教学办公楼708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786513621@qq.com)。

三、其他有关说明

1.查重以院系(部门)为单位,不接受个人申请查重。

2.查重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2023年前已查的学术论文不再进行查重;查重每年一次,合格后方可进行论文论著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

3.作为评审支撑条件的全部中文学术论文(拟晋升人员公开发表、并与本人从事专业相一致的论文)均须进行查重检测。

4.凡发现有剽窃、一稿多投、不当署名及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取消2023年申报教师高级职称资格,并即转校学术委员会调查处理。


附表: 1.《学术论文检测结果一览表》

2.《单篇论文检测结果通知单》

3.《2023xxx学院送检论文汇总表》

4.《承诺书》

人事部  

202378



 

 

上一条:关于参加2023年暑期教职工研修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晋中市第一幼儿园·文华园2023年秋季招生摸底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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