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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山西医科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7日 11:1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山医大校字[2012]4

 

各学院、系(部)、处(室)、馆(所)、中心、医院:

为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协调和处理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事项,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晋教财[2011]25号)和《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晋教财[2011]200号),结合我校实际,成立山西医科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组。

一、领导组组成

 长:段志光

副组长:顾昭明  郑建伟

 员:组织部、纪检监察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科技处、后勤保障处、科技产业开发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处,办公室主任由审计处处长兼任。

二、领导组的主要任务

1、学习贯彻国家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学校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规章制度。

2、指导和协调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交流、通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3、分析经济责任审计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4、检查、监督审计结果落实情况和审计报告的运用情况。

5、审议和研究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其他问题。

三、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需要,确定审计对象,向领导组提交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建议计划,按规定程序办理委托事项;向审计部门提供被审计对象有关情况;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向学校党委提出干部任用建议;协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2、人事处按照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需要,向审计部门提供被审计对象有关情况;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归入干部人事档案;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的有关问题。

3、计划财务处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向审计部门提供被审计对象财务及相关方面的资料和情况;检查督促被审计对象做好审计意见及建议的落实,并将情况向领导组通报;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的有关问题。

4、纪检监察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向审计部门提供被审计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需要查证事项的线索及建议;对审计查出、移交的严重违纪问题,向领导组通报处理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审计处按照工作计划和委托审计要求,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反映审计问题,提交审计报告;负责向领导组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章制度;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做好审计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