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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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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部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综合科

1、负责部内外的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

2、协助领导搞好调查研究,承担综合性文字工作。

3、协助领导完成经费的预算、管理和报销工作,包括各基层组织工作经费的使用和协调工作。

4、负责文电收发、机要通信和文书处理;负责档案管理、图书资料、督促检查、会务组织、信访处理、保卫保密、财务会计、固定资产管理、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做好部务会议记录。

5、负责统战部信息发布、报送及本部门的网页管理。

6、负责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综合性研究;组织、协调、指导基层统战委员的培训和调研工作;起草学校统战工作的有关文件。

7、负责组织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扩大我校的影响力。

8、协助部门领导开展统战理论研究,开展专题调研,做好统战理论研究基地的建设工作;负责统战理论课题的组织申报和结题工作。

9、建立健全统战工作的有关制度,使学校统战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努力探索和完善适应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务实高效、富有活力的统战工作新方法、新机制。

10、开展海外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政策,做好港、澳、台地区同胞及国外侨胞的接待工作。发挥学校侨联的作用,协助搞好各种联谊活动。加强与台属、归侨侨眷、归国留学人员和海外留学人员的沟通和联系,调动他们为学校建设和发展服务的积极性。

1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做好选拔、培养、考察、推荐和安排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发挥少数民族联谊会的作用,组织好少数民族活动。认真做好学校信教人员的引导工作,及时了解情况,做好信息沟通与上报;牵头负责处理民族宗教方面重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12、做好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支持他们履行权利和义务,发挥职能作用,鼓励他们为教育事业和学校的发展出谋献策。负责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协助、支持政协委员活动小组开展工作,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

13、维护统战对象的合法权益,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派科

1、负责联系学校各民主党派;协助民主党派搞好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支持民主党派组织按照宪法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和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发挥民主党派的优势和作用。

2、协助领导配合校党委召开情况通报会、座谈会,听取民主党派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对有关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民主党派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

4、协调有关方面协助民主党派积极开展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和社会服务,支持各民主党派充分发挥参政党的职能作用。

5、协助民主党派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民主党派新一代代表人物和骨干成员的发现、培养、举荐及安排使用工作,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6、协调各有关方面支持民主党派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完善工作场所,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7、负责联系和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各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调查了解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认真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

8、落实“培养人才、用好人才、吸引人才”的知识分子政策,围绕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关心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沟通思想,化解矛盾,努力把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到学校的奋斗目标上来。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建立健全培养、举荐党外代表人士的机制。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

10、充实、完善统一战线各类信息库(党派人员库、工作资料库、专家智库、党派资料汇编等)。

11、协助领导做好党外人士政治安排、党外人士学习培训挂职工作的相关联系与材料报送。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