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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关于信息采集与发布的有关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19-07-01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网信息发布工作,保证校园网发布的信息真实、及时、客观、严谨,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暂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在校园网上发布的信息必须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积极、健康、向上。同时,应准确、及时地反映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最新动态。

第二条 校园网担负着学校对内服务、对外宣传的重要任务,是加强信息交流、展示学校“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学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信息发布审批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学校大局出发,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

第三条 凡属可以公开的名类政令、文件、宣传信息、教学信息、科研信息、学校新闻以及各类通知、公告、招聘信息等均可上网,凡不宜公开发布和国家有关法规禁止传播的各类信息(内部通知、密电、人事档案、通报、汇报材料、保密的文件、资料、数据、信息等)一律不得上网。各用户单位不得在网上登载境外媒体和互联网站发布的信息。严禁在网上发布任何不良、不实、虚假和易造成负面影响,危害学校安全稳定的信息。

第四条 各单位二级网络管理员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对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安全进行有效的检测与监控,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信息网络中心联系进行技术处理,并上报学校主管部门。

第五条 信息采集。

为了及时更新与充实学校主页信息内容。信息网络中心将每周从二级网站上采集一周内各部门的最新工作动态,由中心负责人审核后发布在学校首页上。

第六条 信息发布。

1、凡在校园网首页发布的重要信息,要认真填写《山西医科大学主页重要信息发布审批表》(见附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至学校主管部门审批,最后将审批表、稿件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送交信息网络中心审核、发布并备案。

2、部门网站的信息发布办法由各部门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发布的规定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自行制定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和信息网络中心备案。

第七条 各二级网站应根据自身情况及时更新本部门的网站信息。信息更新周期最大为两个月,并应及时清除过时内容,保证校园网内容紧跟形势、与时俱进。信息内容严重滞后的二级网站,在责令整改不见成效后,信息网络中心将关闭其网站。

第八条 各网站在信息更新时,都应做好备份工作,更新频繁的网站,应定期(一月)对网站进行备份,更新不频繁的网站,建议每季度备份一次。

本试行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信息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山西医科大学首页重要信息发布审批表

                                    编号:

信息标题

内容摘要

是否涉密

□是   □否

 

绝密  机密  秘密

拟发栏目

宣传部填写

山医新闻通知公告□视频要闻 □教育教学 □科学研究 

□部门工作 □院系动态 □党团建设  □校园风采

送审单位

负责人签字

联系方式

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信息网络中心接收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接收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注:1.上网信息一经签发不得擅自更改。2.稿件具体内容附审批表后,相关图片需一并审核。

3.电子版请以附件的形式发至邮箱:sxmudoc@qq.com并注明拟发栏目,相关图片需以文件的形式单独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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