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学校校园网络的安全保护,防止个别用户利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的网上行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建立运转灵活、反应灵敏的网络应急处理协调机制。确保发生网上突发安全紧急事件时,能够及时发现、预警并准确判断、快速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网络中心应定期监测网络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公布和发布在我国流行的计算机病毒的预警公告。
2、如果出现严重的网络安全事故或严重影响校园网运行的事件,网络中心应派人及时处理,恢复校园网的正常运行,必要时向主管机关报告。
3、网络中心对校园网主要的网络设备(防火墙、路由器、主干交换机、Web服务器、邮件服务器和域名服务器等)应进行24小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保障校园网的正常运行。
4、为校园网用户提供计算机病毒防治的解决方案,指导网络用户建立和实施计算机病毒防治措施。
5、为遭受计算机病毒攻击或黑客攻击破坏的校园网计算机用户或网络服务提供后援支持。
6、根据法律规定,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利用计算机病毒进行的各种犯罪活动。
当在校园网上发现学校信息泄密情况,擅自公布违法信息或有非法组织违法言论一律作为网上突发事件处理。
1. 报警程序:
( 1 )向网络中心领导报告。 网络中心电话(4135640)
( 2 )经领导同意后向公安局计算管理科报告。
2. 处置措施:立刻查封违法者的 IP 地址。
3. 注意事项
( 1 )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 2 )网络突发事件处理原则是:先查封违法者的 IP 地址,后报警,及时控制事态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