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公派留学工作安排,结合疫情发展新形势,综合考虑国内高校开学时间和国外学位生入学时间等实际情况,现组织申报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一、选派计划
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一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一)高级研究学者
1.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2.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国国籍,不包括已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人员。
3.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此外,博士研究生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三、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2、3、4)
四、选拔办法及派出与管理
详见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4)
五、受理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5月15日-5月29日,请各单位于5月29日前提交材料。
2.请按要求准备三份纸质申请材料,正反打印,并提供所有材料电子扫描件(以“高水平大学”+“博士生导师/联合培养博士” +“推荐单位”+“申请人姓名”命名),纸质材料请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709室,电子材料发送至sydwsc@163.com。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于晓霞、贺佳
联系方式:0351-3985050 18702917300
电子邮件:sydwsc@163.com
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https://www.c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