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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制度】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7-10-26 | 稿件来源:学校办公室 |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申报教师高级职务进行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晋教人函[2014]39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查重检测对象

1.学校在编在岗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2.申报第二系列任职资格的在编在岗附属医院卫编人员。

二、查重检测范围

对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交的作为评审支撑材料学术论文全部进行查重检测。查重检测的学术论文必须是拟晋升人员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并与本人从事专业相一致的论文。

三、查重检测实施办法

为了保证查重检索工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规范运作。拟晋升人员的材料由所在单位集体报送学校人事处,进行统一查重检索。

1.申报高级职务提供的学术论文必须是纸质版公开发表文章。提交纸质版材料包括:文章所在期刊的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公开发表文章的Word文档格式电子版须与公开发表文章纸质版完全一致,否则,不予提交查重检索。被SCI、SSCI、EI等收录的论文,则须同时提供有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复印件。

2.将论文以电子版文件夹形式打包,用电子邮件发送到校人事处职称科邮箱(1223867499@qq.com)。

3.电子版一级文件夹以学校名称与论文数量命名,目录格式见附件一。

4.电子版二级文件夹以部门名称与论文数量命名,目录格式见附件一。

5.电子版三级文件夹以申报者姓名与论文数量命名,例如:王××5篇。三级文件夹以每位申报者为单位,文件夹里包含该申报者的学术论文及本人送检《学术论文检测结果一览表》(见附件二)。该表中学术论文信息部分由申报者本人填写。

6.检索单位检索论文后,以每位申报者为单位出具《学术论文检测结果一览表》(见附件二),并附单篇论文《学术文献相似性检测报告单》以及该篇《论文检测结果通知单》。《报告单》和《通知单》须均加盖检索单位公章方能生效。

7.送检以部门为单位,人事处统一组织,不接受个人查重申请。

8.论文检测费由学校统一支付。

四、查重检测结果使用

凡发现有剽窃、一稿多投、不当署名和重合率超过10%的论文,一律不能作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支撑材料。

凡发现有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者,取消当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即转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调查处理。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论文查重检测工作是事关校风、学风建设的大事,希望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查重检测工作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环境。

2.严肃工作纪律

为确保查重检测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六、本办法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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