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固定资产流失,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一、工会办公室公有财产包括办公桌、椅子、沙发、柜子、茶几、电视机、照像机、摄像机等。
二、建立公有财产登记簿,由办公室有关人员对工会固定资产逐一登记。
三、贵重财产专人管理,丢失由管理人员负责。
四、公有财产个人不得私自拿回家使用,个人或外单位借用工会公有财产需要借据,限期归还,如借用工会公有财产不还或丢失,由借办人负责。
五、俱乐部的财产包括:沙发、电视机、VCD、椅子等由专人管理,并在校工会登记建帐。
六、工会对固定资产每年年底清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