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当前位置: 主页 > 公开制度 >

【工会制度】山西医科大学教代会代表巡视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17-10-26 | 稿件来源:学校办公室 |

为了更好地发挥教代会代表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依照《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山西医科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的基本原则和上级工会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教代会代表巡视制度。

第一条 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有领导、有目的地开展巡视工作。通过巡视,了解情况,倾听民意,积极建议,为党政决策服务,为职工分忧解难,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做贡献。

第二条 巡视工作的指导原则

(一)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有组织地开展巡视活动。

(二)按照有利于推进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原则,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策、决定及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巡视活动。

(三)坚持实事求是、喜忧兼报、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巡视活动,如实反馈问题和意见。

(四)坚持群众路钱,注重信息沟通,做好正面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条 巡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涉及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学校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或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教代会提案落实情况;

(四)学校党委、行政领导指定或委托的事项。

第四条 巡视活动的主要形式

(一)听取部门情况介绍。

(二)代表现场考察。

(三)召开座谈会。

(四)参加有关工作会议。

(五)查阅有关会议记录和材料。

第五条 巡视工作的程序

(一)巡视主题的确定。根据学校工作和教代会工作需要,由校工会汇总各方意见,提出巡视主题,报校领导批复确定。

(二)巡视组及人员的确定。根据巡视任务的需要,从教代会代表中挑选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有较强政策水平和调查、分析、综合能力的代表组成巡视小组(一般不超过10人),报学校领导确定。

(三)巡视成员的学习培训。巡视组成员必须进行学习和培训,明确巡视内容、重点、方法、注意事项等,不断提高巡视代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四)巡视形式的确定。根据巡视任务采取相应的形式进行。

(五)巡视意见的反馈。巡视组集体汇总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写出巡视纪要或巡视报告。由巡视组长向有关部门或学校有关领导汇报、反馈巡视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第六条 巡视工作要求

(一)教代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二)在巡视过程中,巡视组成员要从学校大局和教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不得干扰学校和部门的正常工作。巡视组不处理具体问题,对被巡视单位的工作以及发现的问题不作个人表态。

(三)巡视组成员要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广泛听取意见。一方面真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要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做好正面宣传和群众引导工作。遇到重要情况要及时请示、汇报。

(四)巡视工作根据任务需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视工作的组织、联络和协调由学校工会具体承办。

第七条 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经党委会讨论通过之日起试行。


----------------------------------
Copyright © 2015 Shanxi Medical University.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 2015 山西医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