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医大校〔2018〕106号
各教学单位,行政各部门,各教辅单位、重点科研单位,各附属单位:
为促进学校新增直属附属医院质量提升,推动内涵建设,加快转型发展,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制定了《山西医科大学新增直属附属医院建设方案(试行)》,经2018年11月16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医科大学新增直属附属医院建设方案(试行)
山西医科大学
2018年12月3日
山西医科大学新增直属附属医院建设方案
(试行)
直属附属医院是医科类高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学校新增直属附属医院质量提升,推动内涵建设,加快转型发展,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建设方案。
直属附属医院要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生培养、师资建设、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职能,临床医学院是学校的教学机构,学校根据新增直属附属医院承载的学科情况确定“临床医学院”名称。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山西医科大学所有新增直属附属医院。
二、建设指标体系
本建设指标体系共设10个评估项目,合计1000分,将其分解为27个一级指标,其中有13个关键指标(带★号者)和14个一般指标,每项指标的分值在其括号内。
(一)医院管理(120)
1.重视程度★
2.组织机构★
(二)教学条件(130)
3.基础设施★
4.附属设施
5.教学经费★
(三)教学实施(140)
6.理论教学★
7.实践教学★
(四)师资队伍(80)
8.队伍结构★
9.师资力量★
(五)学生管理(80)
10.接收情况
11.日常管理★
(六)教学质控(110)
12.教学环节监控
13.教学效果★
14.教风
15.学风
16.人文素养
(七)教学研究(70)
17.教学改革
18.学术氛围
(八)研究生培养(90)
19.导师情况
20.研究生情况
21.培养质量
(九)科研工作(90)
22.科研立项★
23.获奖情况
24.论文专利★
(十)学科建设(90)
25.学科团队
26.学科平台
27.学科声誉★
三、建设评审程序
(一)申报学校直属附属医院建设评审程序:
1.凡申请和学校建立直属附属关系的医院,需提交《直属附属医院自评报告》、“直属附属医院情况简表”、“自评评分结果”和相关支撑材料。学校对于自评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医院组织第三方专家组进行考察,考察时以《山西医科大学直属附属医院建设指标体系》为依据。
2.考察结果评价为优秀的医院符合建成为学校直属附属医院的标准,学校将按《山西医科大学直属附属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与医院建立直属附属关系;评价为良好的医院经过整改,在六个月至一年内可以再次申报;评价为合格的医院经过整改,在一年至两年内可以再次申报;评价为不合格的医院需进一步加强建设,两年后方可再次申报。
(二)直属附属医院评价程序:
1.直属附属医院自评:各直属附属医院每年开展一次自评工作,并于每年年底前将《直属附属医院自评报告》、“直属附属医院年度情况简表”、“自评评分结果”和支撑材料等相关资料报学校医院管理处备案。
2.学校考核:每3年开展一次,由学校组织第三方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直属附属医院进行全面考核,并形成考核情况报告。经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审核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阅,通过后报送省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四、结果使用
1.评价依据:《山西医科大学直属附属医院建设指标体系》(见附表)。
2.分值标准
为A+、A、B+、B、C等五级,分值权重如下表
等级标准 |
分值权重(%) |
A+ |
100 |
A |
90 |
B+ |
80 |
B |
70 |
C |
60 |
3.评价等级: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其标准如下:
优秀:900~1000分,其中13项关键指标须达B+级,其中至少有8项达A级以上;14项一般指标至少有10项必须达到C级标准及以上;
良好:800~899分,其中13项关键指标须达B+级,其中至少有5项达A级以上;14项一般指标至少有8项必须达到C级标准及以上;
合格:600~799分,其中13项关键指标须达C级,其中至少有5项达B级以上;14项一般指标至少有7项必须达到C级标准及以上;
不合格:600分以下。
五、学校考核结果作为建立或解除山西医科大学直属附属医院的依据,同时作为评比山西医科大学优秀直属附属医院依据。
附件1 山西医科大学直属附属医院 年度情况简表.doc
附件2 山西医科大学直属附属医院建设指标体系.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