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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山西2030”规划纲要》(2017)

发布时间:2018-03-0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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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第一篇 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 战略主题和目标

第二篇 普及健康生活

第三章 加强健康教育

第四章 塑造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

第五章 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第三篇 优化健康服务

第六章 强化覆盖全民的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

第七章 提供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服务

第八章 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第九章 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第四篇 完善健康保障

第十章 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第十一章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第五篇 建设健康环境

第十二章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第十三章 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治理

第十四章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第十五章 完善公共安全体系

第六篇 发展健康产业

第十六章 优化多元办医格局

第十七章 推动健康服务融合发展

第十八章 积极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产业

第十九章 促进医药产业发展

第七篇 健全支撑与保障

第二十章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第二十一章 加强健康人力资源建设

第二十二章 推动健康科技创新

第二十三章 建设健康信息化服务体系

第二十四章 加强健康法治建设

第二十五章 完善健康筹资机制

第二十六章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第八篇 强化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章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十八章 鼓励探索创新

第二十九章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十章 做好实施监测

序 言

健康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生命、幸福和生产力的基础。实现健康长寿,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核心目标,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标志,也是全省人民的共同愿望。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健康领域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城乡社会经济与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益健全,人民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持续提高。2010年山西省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4.92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09岁,2015年我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5.9‰、7.57‰和13.51/10万,全省健康水平总体上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但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改变以及城乡居民生态环境和生活方式的转变,也带来许多新的健康问题,形成新的挑战,服务供给总体不足与健康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健康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有待增强,需要从全省战略层面统筹解决关系全省居民健康的重大问题。

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推进健康山西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是全面提升人民健康素质、实现全民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总体战略。未来十五年,是推进健康山西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促进山西经济结构转型发展的战略关键期。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将为发展健康服务创造广阔需求空间,医疗卫生、网络技术与大数据等领域的创新发展将为提高健康服务水平提供有力支撑,相关行政管理、社会治理措施的成熟与完善将为健康山西建设及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强大保障。

第一篇 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全省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主线,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快转变健康领域发展方式,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为实现山西振兴崛起、确保山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健康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健康优先。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立足山西实际情况,将健康融入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全过程,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

改革创新。坚持政府主导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冲破思想观念束缚,发挥科技创新和信息化的引领支撑作用,人民共建共享,形成具有山西特色、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

科学发展。把握健康领域发展规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转变服务模式,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健康服务从规模扩张的粗放型发展转变到质量效益提升的绿色集约式发展,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提升健康服务水平。

公平公正。提高基层、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卫生服务水平,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逐步缩小城乡、地区、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水平的差异,实现全民健康覆盖,促进社会公平。

第二章 战略主题和目标

第一节 战略主题

“共建共享、全民健康”是建设健康山西的战略主题。核心是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针对生活行为、生产生活环境以及医疗卫生服务等健康影响因素,坚持政府主导与调动社会、个人的积极性相结合,推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落实预防为主,推行健康生活方式,减少疾病发生,强化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实现全民健康。

第二节 战略目标

到2030年,促进全民健康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领域发展更加协调,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健康服务质量和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健康产业繁荣发展,基本实现健康公平。具体实现如下目标:

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人民身体素质明显增强,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显著提高,2030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0岁。

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全民健康素养大幅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得到全面普及,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基本形成,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消除一批重大疾病危害。

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健康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康科技创新整体实力位居全国中等以上水平,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健康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建立起体系完整、结构优化的健康产业体系,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大型企业,把健康产业打造成全省经济转型发展的支柱产业。

促进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进一步健全有利于健康的政策体系,完善健康治理结构,提升健康治理能力。

第二篇 普及健康生活

第三章 加强健康教育

第一节 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

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监测,加强家庭和高危人群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和干预。建设健康教育体系,营造健康促进环境。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短信、互联网等新型媒体和电视、电台、报纸等传统媒体,进行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健康知识传播。进一步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基层行”活动,开发推广健康适宜技术和用品。到2030年,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

第二节 加大学校健康教育力度

把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将健康教育课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中小学为重点,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开设有利于促进身心全面发展的健康教育课。保障学生的体育锻炼时间和强度,开展健康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加大力度培养培训健康教育师资。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校医院或医务室,按学生人数600∶1配备校医,学生人数不足600人的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构建学科教学与专题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的健康教育模式。

第四章 塑造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

第一节 引导合理膳食

全民普及膳食营养健康知识,指导不同人群(如儿童青少年、孕妇、老年人等)合理使用膳食指南,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全省居民营养监测,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加大对微量营养素摄入和油脂、食盐适量摄入等相关健康知识和技能的普及,逐步解决居民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的问题。建立临床营养工作体系,实施临床营养干预。到2030年,居民营养知识素养水平明显提高,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

第二节 开展控烟限酒

全面推进控烟履约,逐步实施控烟立法,加大控烟力度。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到2030年,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针对青少年加大控烟健康教育力度。强化和完善戒烟服务,加强戒烟门诊服务,配备专门诊室、诊疗设备、药品储备等硬件设施和专业提供戒烟服务的医务人员。宣传推广12320热线戒烟服务,提供戒烟干预服务,逐步提高其公信力和影响力。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加强限酒健康教育,加大对酒精过度使用和酗酒危害的健康教育。对酒精使用造成相关疾病的个人及其家庭提供预防和治疗干预措施。

第三节 促进心理健康

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大居民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提升心理健康素养。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疾病的干预,加大对儿童、青少年、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特殊职业人群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实现县级精神科(门诊)全覆盖。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的干预能力和水平。到2030年重点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关注和及时疏导,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实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全覆盖。

第四节 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和毒品危害

强化社会综合治理,以青少年、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及性传播风险高危人群为重点,开展性健康、性道德和性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干预,减少意外妊娠和性病、艾滋病等疾病的传播。加强有关毒品危害、应对措施和治疗途径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加大毒品预防教育进校园、进课堂的力度。加强戒毒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帮助吸毒人员减轻毒品依赖、促进身心康复。加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与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康复的衔接,进一步扩大维持治疗工作覆盖面,建立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就业扶持、回归社区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

第五章 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第一节 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加强健身步道、骑行道、营地、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设施建设。在设区市的城市社区建成15分钟健身圈,县城的社区建成10分钟健身圈。加强已建成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与升级换代。结合各地自然生态与社会文化环境建设,打造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社会民生工程。到2030年,实现市、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覆盖率100%,城市街道、社区、乡(镇)室外健身设施覆盖率100%。基本实现全民健身“6565四级工程”建设全覆盖,即:市级“6个一”工程(一个综合体育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游泳馆〔多元投入〕、一个大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一个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县级“5个一”工程(一个标准体育场、一个体育馆、一个中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体育公园或健身休闲基地、一个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乡级“6个一”工程(一个健身组织网络〔文体站、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一个全民健身活动广场〔多功能活动室或多功能运动场〕、一批晨〔晚〕练点、一支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一个特色体育项目、一个国民体质监测站);村级“5个一”工程(一个健身组织网络〔体育队伍、体育俱乐部〕、一个适合农村〔社区〕特点的体育场地设施、一个传授体育技能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组〕、一个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项目、一套体育活动和设施管理的长效机制)。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3平方米。推行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建立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实现分时段、分区域向社会开放。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形成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新局面。

第二节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继续制定实施全民健身行动计划,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群众身边的体育活动,分层分类引导运动项目发展,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规范开展各类赛事活动,创新多元办赛模式。办好省运会等群众体育项目赛事。鼓励支持市、县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深入开展“常规性、季节性、业余性”全民健身活动,确保活动不断线、不断档。继续开展“菜单式”体育比赛活动。在各行各业开展工前(间)操活动。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广泛举办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和比赛。扶持推广柔力球、太极拳、健身气功等传统运动项目。塑造航空营地服务品牌,大力提供优质的航空体育产品和高效的通用航空社会服务。着力加大足球场地供给,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民间足球活动。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

第三节 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

切实发挥各级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全民健身与卫生、教育、文化等多项社会事业融合发展。加强对全民健身运动的医学指导,积极推广“运动处方”,发挥全民健身在疾病防治以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方面的学术研究,探索体育与医疗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积极研发运动康复技术,积极推进研究成果转化为实用产品。鼓励社会力量建设运动性伤病防治和康复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加强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体育运动预防疾病的认识,树立科学健身远离病痛的新观念,调动人们参与体育健身的积极性。

各级体育和医疗行政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社区医务人员开展相关体育知识的培训,加强和充实健康管理师队伍的建设,在健康管理师的技能培训中增设健康体质测评、运动处方和运动管理的内容,使健康管理师掌握和具备相关知识和能力;在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课程中加入有关医学常识和卫生保健知识,使多数社会体育指导员都能掌握慢性病、亚健康的相关知识,提升体育运动预防疾病的针对性。依据山西省气候特点,定期发布健身活动指南。通过合理的培训达到体育和医疗相互融合新格局。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中心建立体质监测系统,以健康管理为先导,积极构建社区健康评估体系,推进和完善体医融合。开展国民体质常规测试,依托体质监测数据库,建立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系统。

第四节 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

制定实施青少年、妇女、老年人、职业群体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培育青少年体育爱好,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锻炼活动,保证每位学生均能掌握1-2项体育健身项目。到2030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备达标率达到100%,青少年学生每周参与体育活动达到中等强度3次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25%以上。加强科学指导,不断创新、挖掘、普及、推广适合老年人特点和简便易行、科学、文明、有效的体育健身方法。加强老年人体育骨干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培训、建立体育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办好老年人健身大会。实施“残疾人体育健身计划”,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创编、推广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项目,研发适合不同类别和等级残疾人使用的小型体育器材,推动残疾人体育进社区、进家庭。巩固培养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提升为残疾人服务指导的水平。加强特教学校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锻炼。办好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和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发展少数民族体育,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传承和发展。实行职业人群工间健身制度,鼓励和支持工作场所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地。

第三篇 优化健康服务

第六章 强化覆盖全民的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

第一节 防治重大疾病

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机制,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加强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针对高发地区重点癌症开展早诊早治工作,推动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筛查工作。基本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预全覆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癌症、脑卒中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加强学生近视、肥胖等常见病防治。到2030年,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下降30%,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高15%。加强口腔卫生,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25%以内。

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维持无脊灰状态,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继续维持在较高水平,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加强艾滋病检测、抗病毒治疗和随访管理,全面落实临床用血核酸检测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将疫情保持在低流行水平。建立结核病防治综合服务模式,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规范肺结核诊疗管理,全省肺结核疫情持续下降。有效应对流感、布病、手足口病、登革热、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继续巩固疟疾消除成果。保持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地方病不再成为危害人民健康的重点问题。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强化动物源性突发急性传染病的源头治理,积极防范输入性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境外输入,加强鼠疫等传统烈性传染病的防控。

第二节 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开展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对生育行为影响的追踪研究,科学评估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效果,完善有利于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综合运用多部门多来源数据,搞准搞实人口出生基础数据。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工作机制,准确研判生育水平变动态势,科学预测中长期人口发展趋势,研究人口均衡发展策略。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式,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到2030年,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

第三节 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继续实施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需求,适时调整和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丰富和拓展服务内容,扩大服务受益面,明确服务任务目标,稳步推进项目实施,使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级政府逐步增加公共卫生投入,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机制,适时调整项目经费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经费标准按单位服务综合成本核定,所需经费由政府预算安排。强化项目绩效考核,完善考核制度,加强考核结果反馈,实行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

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大力培养公共卫生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强化农村卫生人员、社区医护人员和全科医师公共卫生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推进电子健康档案的使用,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效率。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深入工作场所、学校、社区和家庭,开展公共卫生项目监测评价,研究公共卫生工作开展路径,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工作。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深入家庭,全面掌握辖区及居民主要健康问题,主动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做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有机结合。

第四节 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重视重点人群健康,关注流动人口健康问题,根据常住人口配置资源,将流动人口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到203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机制基本完善,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率达到95%以上,流动人口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达到100%,流动人口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85%以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全力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及促进行动。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以在流动人口中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为抓手,以协调制定维护和促进流动人口健康的配套政策为支撑,不断完善基层健康教育服务模式,提高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利用水平,重点保障农民工和流动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提升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促进流动人口及其家庭全面发展。

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以促进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出发点,加强流出地儿童保健服务和疾病防治,开展留守儿童及其家庭健康促进活动,落实强制报告、医疗救治、评估帮扶等责任,完善健康关爱措施,强化留守儿童家庭抚育教育功能,增强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意识和健康意识,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综治、民政、财政、人社、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实现服务资源共享,合力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第七章 提供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服务

第一节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全面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和市域内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常住人口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实现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省级统筹配置、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基本实现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的功能整合优化,省域内人人享有优质高效的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依托现有机构,建设一批引领省内、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国家级医学中心,建设一批区域医学中心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群,推进区域医疗卫生协同发展,带动医疗服务的区域发展和整体水平提升。加强康复、老年病、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到2030年,基本形成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4.7人。

第二节 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

强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医疗卫生服务理念,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实现医防结合。建立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和功能明确、权责清晰、上下衔接的分工协作机制,不断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诊治能力,基层普遍具备承担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能力。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建立成熟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居民提供连续的、全程的、综合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引导公立医院提高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能力,减少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完善医疗联合体、医院集团等多种分工协作模式,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绩效。

第三节 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

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引导的原则,根据全省城乡居民的健康需求,整合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的结构与布局,统筹规划,顶层设计,政策引导。实施“以人为本,以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式医疗卫生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快推动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

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有序下沉。到2017年底,进一步完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分级诊疗机制,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区域内医疗资源的整合共享机制,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有效提升,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形成。到2030年,区域内医疗资源全面整合,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极大提升,分级诊疗工作有序开展,实现医疗机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提升。

建立健全省、市两级医疗质量控制组织,构建覆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平台,实现全行业全方位精准化、实时化管理与控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升全省医疗服务水平。

第八章 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第一节 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

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能力建设。研究制定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术。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运动处方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融合运动健身、运动康复为一体的护理院、疗养院,建设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支持利用森林、温泉和湿地等自然资源优势,开展药浴、中药熏蒸等养生保健项目,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鼓励中医药文化元素突出的中医医疗机构、中药企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名胜古迹、博物馆、中华老字号名店、中药材种植基地、药用植物园、药膳食疗馆等特色单位,创建国家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中医药健康旅游综合体。建立中医药健康旅游标准化体系,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标准化和专业化。

第二节 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面建成以中医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维护公立中医医院的公益性。县级以上政府要在区域规划中合理配置中医医疗资源,在每个市级区域、县级区域设置1个市办中医类医院、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

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应设置标准化的中医药科室。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8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切实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加强省级中医院能力建设,建设跨市域中医医疗中心,推进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建立覆盖省、市、县的中医重点专科体系。建设省、市、县、乡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平台,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水平。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充分发挥其在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和运动创伤防治中的独特作用。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建设中西医结合医院,支持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转制为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一批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基地,鼓励西医脱产学习中医,加强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大力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

第三节 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

加强中医药理论方法继承。实施中医药传承工程,全面系统继承山西历代名家特别是王叔和、傅山、三部六病等我省学派学术思想,丰富中医理论,指导临床实践。系统总结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和山西省名中医临床诊疗经验,整理出版名医名家医案集。开展中医古籍文献资源普查,抢救濒临失传的珍稀和珍贵古籍文献,推动中医古籍数字化。编撰出版《山西中医药发展史》《山西医藏》等。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挖掘、保护和利用,建立山西省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保护名录和保护制度,建立山西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中心。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建立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将师承教育全面融入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建设一批师承教育基地、名老中医药专家和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立传统中医师(师承和一技之长人员)管理制度,规范考核程序和执业范围。完善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中医药科研能力建设,推动建设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药重点实验室、研究室,加强重点领域科学研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开展中医药重大课题研究,探索适合中药特点的新药开发新模式,推动重大新药创新。

第四节 推动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

加强中药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建立全省中药资源数据库。实施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程,完善中药材资源分级保护、野生中药材物种分级保护制度,建立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保护区,建设濒危稀缺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加强道地中药材优良品种选育繁育研究。建立省级药用动植物种质资源库。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编制我省中药材种植养殖区域规划,制定山西道地中药材目录及种植养殖、采集、储藏技术标准,加强中药材种植养殖科学引导。

第九章 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第一节 提高妇幼健康水平

实施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健全急救、转诊网络,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实施母婴安全行动,倡导优生优育,免费向孕产妇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继续实施住院分娩补助,保障母婴安全。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行动,扩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面,增加免费服务项目,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全程优质服务体系,减少残疾发生。实施健康儿童行动,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扩大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面,加强儿科建设,加大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力度。实施妇女健康行动,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

第二节 促进健康老龄化

在1万人以上的社区里,要规划配建一个以老年康复和老年科全科为核心特色的二级康复医院,让基本的慢性病管理和日常的老年病在社区能够得到解决和护理。在1万人以下的社区内,建立以慢病管理为特色的一级综合医院,入住社区的老人,从建立健康档案开始,享受健康评估、健康教育、健康干预、动态健康检测等在内的全程、全方位的健康管理。医院还应开设家庭医生和家庭病房项目,为社区老人提供“医养融合”为特色的优质医疗服务。同时,探索建立全龄化的医疗养老社区。以医养结合为着力点,推进养老健康产业的发展。通过“以医辅养、医体结合”的模式,在医疗资源闲置的医疗机构和企业医院,发挥自身医疗技术资源优势,采用改建转型康复院、护理院或增加职能等方式,实现养老、医疗、体育的融合,提高老年人健康养老水平。支持社会资本创办医疗养老机构。支持各地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各类医养结合机构,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体、养结合机构;鼓励各级政府、社会资本对闲置学校、企业用房、商业设施、农村集体房屋等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改扩建,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项目;鼓励房地产企业将滞销型房地产项目转型发展健康养老型公寓,解决老年人投资理财、医疗保健、生活照料、文体娱乐等方面的复合需求。到2030年,实现全省100%三级综合医院、二级综合医院都开设有老年病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养老机构和居家老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第三节 维护残疾人健康

制订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和残疾标准,增强全社会的残疾预防意识,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加强对致残疾病的防控,针对主要致残因素实施预防工程。继续开展防盲治盲和防聋治聋工作。加强残疾人健康服务,进一步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实施重点人群康复工程,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第四篇 完善健康保障

第十章 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第一节 完善全民医保体系

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商业医疗与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和经办管理,建立统一完善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改革医保属地管理模式,提高医疗保障统筹管理层次,建立较为完善、全省统一的医保管理机构体系,实行医保省级统筹和省以下垂直管理模式。建立与参保人群收入水平相匹配、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保筹资增长及费用分担机制,政府补助标准逐步提高,并保证财政补助占筹资总额的比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根据筹资情况进行报销比例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基金中长期精算平衡。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以及其他补充保障的有效衔接。到2030年,全民医保体系成熟定型,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

第二节 健全医保管理服务体系

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建立完善的购买服务和监管机制,探索建立高效的、竞争性的经办服务体系。建立基本医保精算管理,实现医保基金可持续平衡。全面建立并严格落实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建立完善的医保服务体系,创新医保经办服务模式,医保服务质量有效提升,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制度成熟稳定。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商谈判和风险分担机制,积极推进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形成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复合式付费方式,引入按服务绩效付费,引导医疗机构主动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节约费用、提高效率。建立药品、医疗器材、诊疗项目的基本医保准入和退出第三方评估机制。全面实现医保智能监控,将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丰富健康保险产品。完善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

第三节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的合作,发展健康管理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到2030年,建立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显著提高。

第十一章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第一节 深化药品、耗材流通体制改革

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要和促进医药产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建立与医保支付制度相衔接的药品、耗材供应保障机制,破除以药养医。依靠现代物流统筹做好城乡药品配送。鼓励省内大型药品经营企业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医药物流配送企业。探索利用邮政、快递等物流资源,协同做好农村边远地区药品配送。建设和完善供应链集成系统,形成现代流通新系统。建立药品出厂价格可追溯机制,健全中药材现代流通网络与追溯体系。落实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主体地位,开展跨地区联合采购,建立药品、耗材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的机制。

第二节 完善药物政策

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老年人群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基本用药保障,建立针对低收入人群等的基本药物免费供给制度。完善现有免费治疗药品政策,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保障儿童用药。完善罕见病用药保障政策,健全药品储备制度。建立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评价体系。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

第五篇 建设健康环境

第十二章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第一节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继续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推进力度,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力度,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全面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统筹解决农村人口和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在全省构建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加快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力争到2030年全省农村居民基本都能用上无害化卫生厕所。完善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粪便无害化效果监测与卫生学评价,促进全省绿色能源和生态经济全面发展。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治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机制,提高预防控制效果。深入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力争到2030年,国家卫生城市数量占到全省城市总数的50%以上,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占到全省乡镇(县城)总数的10%。

第二节 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

把健康山西建设与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大力支持国家卫生城镇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工作。围绕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发展健康文化等重点领域,统筹规划,将健康政策纳入城乡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完善相关公共设施体系、布局和标准,建立完善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体系、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大力倡导健康文化,让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的“健康细胞”工程,提高社会参与度。加强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监测与评价。到2030年,建成一批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示范市和示范村镇。

第十三章 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治理

第一节 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

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实行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切实解决影响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审批,切实做好产业园区、新城、新区等开发建设的规划及环评,强化源头预防。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常态化区域协作机制,完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的区域联合预警机制。全面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围绕“控煤、治污、管车、降尘”关键领域,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进一步降低细颗粒物浓度,减少雾霾天气发生,实现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源头控制,注重水陆统筹,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强化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与污染综合防治,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全力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和完善饮用水监测、信息公开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机制,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污染,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开展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制度,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

第二节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强化工业废气、废水污染综合整治,推进电力、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减排。严格淘汰落后产能,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持续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全面排查并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加快水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综合利用,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推动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建立排污台账,实现持证按证排污。切实加强工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估和监管,完善工业企业环境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应急及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强化环境风险物质监督管理。实施环境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高风险企业监管,实施环境风险源登记与动态管理,提高管控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

第三节 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评估制度

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监测制度。积极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的环境与健康调查,建立污染源、环境质量、人群暴露和健康效应的环境监测与健康调查。综合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掌握环境污染问题突出且存在较大健康风险的地区清单和重点企业清单;掌握健康风险来源分布、环境介质中主要有毒有害物水平、人群主要暴露途径及暴露人群分布特点,划定环境健康高风险区域,开展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的评价,探索建立高风险区域重点项目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实施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根据监测工作需要,逐步建立空气污染、饮水安全与健康、土壤环境与健康风险监测网络。建立统一的环境信息平台,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发布。按照污染物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建立全省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开展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工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针对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风险管理工作,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指导公众做好健康防护。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定期评估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落实防控措施,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第十四章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第一节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配套完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完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扩大产品抽查覆盖面,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到203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实现全覆盖。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推进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实施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加强互联网食品经营治理。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食品安全执法装备和队伍建设,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共治作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第二节 强化药品安全监管

开展药品医疗器械评审、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严格落实药品GLP、GCP、GMP、GSP等质量管理规范,强化药品安全过程监管。加强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监管,形成全品种、全过程的监管链条。加强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监测。开展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提升监测预警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第十五章 完善公共安全体系

第一节 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

加强安全生产,加快构建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切实降低重特大事故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进一步健全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督管理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和地方标准。加快安全科技研发,着力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完善基础设施,全面提升省、市、县、乡四级安全监管执法能力,积极推进各级安监机构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建设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到2030年,工矿商贸伤亡事故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高危行业事故多发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建立“管行业必须管职业健康、管业务必须管职业健康、管生产经营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责任体系。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按照职责与编制相匹配、任务与人员相适应的原则,充实市、县、乡基层监管力量。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人员的专业化建设,提升专业能力和执法水平。探索政府购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途径和办法,推动用人单位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控制及职业健康促进等工作,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到2030年,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95%以上,劳动者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培训率分别达到98%以上。

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摸清职业病危害企业底数,建立全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数据库。强化职业病报告制度,建立职业病风险评估体系,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建立安监、煤炭、卫生计生、人社、工会等多部门职业病危害防治信息动态互通与共享机制。

开展以防治尘肺病为重点的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实施以苯、CO、甲醛等高毒物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建设一批职业病危害治理示范工程。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有效遏制尘肺病和职业中毒高发势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完善当地企事业单位职工的职业病诊断、治疗、康复的组织管理和制度保障。

第二节 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考核推动、通报抄告、提请督办等工作力度,严格责任追究,推动落实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交通违法整治,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建立交通违法常态治理机制,始终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强化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整治工作,实施“生命防护工程”,健全公路隐患排查和治理机制,制订公路隐患治理计划,向社会公布危险路段。提高重点车辆检验、报废率,严格重点驾驶人审验、降级、安全教育制度,加强机动车检验、驾驶人考试监管。盘活全省救助基金,提高对交通事故伤员的急救效率。健全救助基金追偿机制。加强医疗救护车辆和急救生命通道的宣传力度。针对公路沿线医院、诊所医务人员开展专门的交通事故创伤急救培训和远程视频诊疗,配备相关急救设备。到2030年,力争实现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30%。

第三节 预防和减少伤害

建立伤害综合监测体系,开发重点伤害干预技术指南和标准。加强儿童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减少儿童溺水和老年人意外跌落事件的发生,提高儿童玩具和用品安全标准。预防和减少自杀、意外中毒。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建立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减少消费品安全伤害。

第四节 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着力补短板、建网络、强队伍、促机制,推进卫生应急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国际化,实现卫生应急协同发展,筑牢公共安全底线。

提高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能力与水平,强化联防联控,加快构建更为科学高效、更具可持续性的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体系。建立或完善省、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疾控中心应急作业中心、航空口岸城市突发急性传染病症候群监测管理系统和医疗机构大数据挖掘分析平台、医院应急平台、院前急救机构应急平台、卫生应急队伍信息平台等卫生应急信息化建设。提升省级实验室对已知病原的快速排查能力、地市级实验室的重点病原快速检测能力、疾控机构实验室的基本检测能力。建设规范化、专业化、装备化、机动化的省、市级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有效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急性传染病在全省的发生与流行。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管理机制,提升紧急医学救援和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及运维保障水平,建设省级紧急医学救援综合基地和省级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全面提升现场紧急医学救援处置能力。完善省域内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和省际间联动,强化和优化陆路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推进陆空立体医疗转运救治体系建设,有效满足省内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需要,发挥我省在全国和国际紧急医学救援中的作用。

第五节 健全口岸公共卫生体系

健全疫情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建立高效、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强化疫情收集分析,与卫生等部门完善疫情信息沟通渠道和联防联控体系,将口岸传染病筛查检测纳入全省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检测网络。健全国境口岸传染病监测机制,探索创新科学、有效、快捷的国境口岸传染病监测模式,纳入全省传染病监测网络,100%的口岸一线实现现场快速筛查,引进先进的智能化集约型查验技术,重点加强传染病及其医学媒介、病原体发现、排查、处置能力。提高集装箱检疫查验能力,建设功能完善的区域集中查验场地,加强出入境集装箱有害因子监测,保障我省公共卫生和生态安全。

第六节 加强医药卫生监管

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建设以省级为龙头、市级为支撑、县乡为基础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保证人员编制数量与职责任务相适宜。探索建立以职位分级管理为基础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新模式。

完善医疗监管制度。按照综合施治、联合惩戒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严格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完善医疗保障监管。加强药品和医改政策落地见效的监管。

第六篇 发展健康产业

第十六章 优化多元办医格局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规模适度的原则,合理控制公立医疗机构数量和规模,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夯实人才队伍、提升服务能力和加强监督管理等措施,打破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形成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为补充,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多元化办医格局。将社会办医纳入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考虑,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支持保险业投资、设立医疗机构,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在公立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有序引导和规范包括国有企业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鼓励医师利用业余时间、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在职称评定、科研立项、人才培养、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建设、继续医学教育、等级医院评审、医疗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推进和实现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发展。

第十七章 推动健康服务融合发展

第一节 支持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新业态

积极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相融合,催生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健康服务,鼓励发展健康体检、体质监测、咨询等健康服务,促进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发展,培育一批有特色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探索推进可穿戴设备、智能健康电子产品和健康医疗移动应用服务等行业的发展。规范发展母婴照料服务。培育健康文化产业和体育医疗康复产业。制定健康医疗旅游行业标准、规范,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健康医疗旅游目的地。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和良性循环的健康服务产业集群,扶持一大批中小微企业配套发展。

推进山西护工培训就业计划,鼓励发展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等适应不同人群需要的护理服务,全力打造“山西护工”特色品牌,为农民脱贫致富及医、养、护服务业发展走出一条路子。到2020年,完成10万名护工培训,其中,医疗护理员5万名、养老护理员3万名、育婴员(月嫂)2万名。到2030年,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和家庭社区服务的护工、育婴员(月嫂)全部经过规范化培训,“无陪护病房”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推动医疗服务、医养结合服务、母婴护理等健康服务业协调发展。

第二节 大力发展第三方支持服务

推广医疗卫生新模式,支持第三方医学检验、影像、病理、健康体检、消毒供应等服务,引导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医疗影像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和血液透析中心等,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第三方支持服务机构,向集团化、连锁化发展,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与服务模式。加强区域医疗资源共享,鼓励第三方检查、检验机构通过信息化手段向基层提供远程医疗服务,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将第三方支持服务机构统一纳入医疗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到2020年,各市辖区内至少建立一所独立医学检验、影像诊断机构,100%二级以下(含二级)医疗机构对第三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到2030年,所有医疗机构对第三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形成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到第三机构进行检查检验、在二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就医流程。

支持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2020年前,建立起社会评价的质量控制体系与数据库。到2030年,形成以医院自我评估和医疗运行评价为基础、以周期性评审和专业评估为基本内容、与社会评价有机结合的评价机制,建立人民满意的医疗服务体系。

鼓励社会力量提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服务。完善科技中介体系,大力发展专业化、市场化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第十八章 积极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产业

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规划、建设、运营。推动体育项目协会改革和体育场馆所有权、经营权分离改革,加快开放体育资源,推动体育闲置资源利用及产业化运营,打造“健身休闲综合服务体”,创新健身休闲运动项目推广普及方式。进一步细化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落地政策,简化健身休闲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健全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简化健身休闲项目相关审批手续。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丰富业余体育赛事,积极培训深受群众喜爱的嬉水、漂流和滑雪等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健身休闲示范区、健身休闲产业带。加快体育健身休闲产业项目运营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引领带动全省健身休闲产业发展。

着力在以下方面加以推动:一是完善健身休闲服务体系。从普及日常健身、发展户外运动、发展特色运动、促进产业互动融合、推动“互联网+”健身休闲等五个方面开展政策研究。二是培育健身休闲市场主体。从支持各类企业发展、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壮大体育社会组织三个方面提出具体任务、要求和扶持政策。三是优化健身休闲产业结构和布局。通过着力提升服务业比重,改善健身休闲产业结构,组织开展资源调查,打造我省特色健身休闲产业。四是加强健身休闲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健身休闲基础设施,盘活用好现有体育场馆资源,加强特色健身休闲设施建设,明确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五是提升器材装备研发制造能力。着力推动器材装备转型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品牌建设。六是改善健身休闲消费环境,深挖大众健身休闲消费需求。完善消费政策,支持群众进行健康消费,进一步促进体育媒体发展,引导健康消费理念。

第十九章 促进医药产业发展

第一节 加强医药技术创新

推进医药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加强技术集成和工艺创新,提升医药装备制造水平,加速医药生产工艺、流程的标准化、现代化,加强医药工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逐步形成大型医药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开发一批医药制造机械与设备,提高医药制造业技术水平与规模效益,提升产业水平。

第二节 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养殖合作社和合作联社,引导中药生产企业发挥自身优势,自建或合建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支持发展中药材生产保险,推进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实施贫困地区中药材产业推进行动,引导贫困户以多种方式参与中药材生产,推进精准扶贫。促进中药工业转型升级,加速中药生产工艺、流程的标准化、现代化,提升中药工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逐步形成大型中药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开发一批中药制造机械与设备,提高中药制造业技术水平与规模效益。以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为依托,实施中医药大健康产业科技创业者行动。培育一批全省甚至全国知名的名方大药。推进实施中药标准化行动,构建中药产业全链条的优质产品标准体系。实施中药绿色制造工程,建立中药绿色制造体系。构建现代中药材流通体系,制定中药材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建设一批道地药材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和可追溯的初加工与仓储物流中心,与生产企业供应商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紧密相连。以全省中药材种植、流通情况为基础,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中药材主产区建立产地饮片加工、集中仓储物流、药材可追溯等形式的一体化中药材流通体系,引导产销无缝对接,推动中药材流通体系标准化、一体化发展。发展中药材电子商务,利用大数据加强中药材生产信息搜集、价格动态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实施中药材质量保障工程,建立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加强第三方检测平台建设。

第三节 建设健康产业园

以建设山西健康产业园为载体,整合健康产业链各个环节,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深度融合,催生更多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我省健康产业加速发展。把健康产业园打造成集聚健康产业先进生产要素的重要平台,把健康产业打造成支撑我省经济转型发展的支柱产业。

第七篇 健全支撑与保障

第二十章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第一节 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加强各部门、各领域在健康领域的沟通协作,形成促进健康的合力。建立健全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制定评估指南,系统评估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公共政策实施对健康的影响,健全监督和问责机制。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加强社会监督。

第二节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创新医保、医药、医疗联动机制,着力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医保管理体制、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人事薪酬制度等重点改革,健全医药卫生综合监管体系,加快建立符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动形成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就医秩序,更加体现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不断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第三节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进一步推进健康相关领域简政放权、放管服结合、优化环境工作。继续深化药品、医疗机构等审批改革,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行为。推进健康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加强卫生计生、体育、食品药品等监管创新,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进综合监管,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监管中的作用,促进公平竞争,推进健康相关行业科学发展,简化健康领域公共服务流程,优化政府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第二十一章 加强健康人力资源建设

第一节 加强健康人才培养培训

以“百千万卫生人才培养工程”为引领,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着力从规划制定、平台建设、岗位设置和制度完善四个方面建设我省卫生计生创新型人才队伍,建立分层次、多渠道、动态化、精准化人才培养工作体系。以全科医生培养为重点,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我省以吕梁山、太行山两大连片特困地区为主的基层地区卫生计生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医教协同,加强全科、儿科、产科、精神科、病理、助产、康复、心理健康等专业的人才培养力度,调整优化适应健康服务产业发展的医学教育专业结构,建立完善全省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加快建成适应全省行业特点的医学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完善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完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制度。继续做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学生培养工作,统筹推进重大公共卫生人员培训工作,加强面向全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加大基层和偏远地区扶持力度。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加强药师和中医药健康服务、卫生应急、卫生信息化复合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管理人员专业化、职业化。

第二节 创新人才使用评价激励机制

到2030年,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医疗卫生人才使用、评价、流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人事管理体制更加科学高效。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研究制定不同类型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调整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实现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全面推行内部竞聘上岗,建立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和不同岗位需求的公开招聘制度,对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按照规定实行直接考核招聘,公立医院全面实行自主公开招聘。充分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更好地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扩大人才开放,实行更加开放、灵活的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政策,充分开发利用国内国际人才资源,建设数量充足的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完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建立符合工作实际、体现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特点,以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为导向,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评价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实际业绩和贡献,科学评价能力素质,创新医疗卫生行业人才激励机制。

第二十二章 推动健康科技创新

第一节 构建省级医学科技创新体系

推动全省医学科技创新和卫生与健康事业全面融合,落实医学科技体制改革,明确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的功能定位,通过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引导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学、整体医学、循证医学、转化医学和价值医学的研究。以基层需求为导向,通过省市县共建学科、科研资源向基层纵向流动、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及应用等多种方式推进优质资源下沉。大力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协同创新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转化医学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和标准化管理,依托现有机构推进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和科研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和收益分配制度,促进医学成果转移转化。

第二节 推进医学科技进步

围绕我省重大慢性病、常见病和多发病、地方病、职业病、生殖健康和出生缺陷防控等领域中急需解决的问题,组织省内医疗科技资源,着力开展关键性技术攻关与产品开发,加大我省与国家重大项目工程衔接,力争主持和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推动我省卫生领域重点学科和关键技术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的比例稳步提升。

第二十三章 建设健康信息化服务体系

第一节 加强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以创建健康山西为目标,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构建省市两级区域卫生平台,加快全员人口、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卫生计生业务资源四大数据资源的建设融合。到2030年,全面实现全省各级与国家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互通共享,远程医疗覆盖省、市、县、乡四级医疗卫生机构,全省居民人手一张居民健康卡。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居民健康卡为联接介质,通过一站式登录、信息智能推送,融合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各类线上线下业务为一体,资源共享、业务协同、智能辅助、安全可靠的应用体系。把人口健康信息化应用体系打造成居民的健康保姆、医生的诊疗参谋、行政人员的管理助手,打造成创新管理机制、转变服务模式、破解卫生计生发展难题的核心驱动。

第二节 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

全面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采集、存储和应用管理,打通数据资源共享通道,推进基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全面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在行业治理、临床和科研、公共卫生、教育培训和引领健康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应用,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新业态,推进网络可信体系建设,注重内容安全、数据安全和技术安全,加强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保障和患者隐私保护。到2020年底,基本形成卫生行业内部跨部门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到2030年,基本建立适应省情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模式,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体系初步成形,全面实现基于大数据分析推动医疗行业治理以及临床医学科研发展,有力支撑健康山西建设和全省经济转型升级。

第二十四章 加强健康法治建设

贯彻实施国家健康法律法规和健康政策。加强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体育等健康领域地方立法,推进健康促进条例等地方立法工作,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突出我省特色的健康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做好健康领域地方标准工作,抓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贯彻实施,推进健康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强化健康领域政府监管职责,突出保障公众安全,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严格依法实施监管,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健康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健康领域监督执法和能力建设。

第二十五章 完善健康筹资机制

充分调动政府、社会团体、企业等的积极性,形成多元筹资格局。加快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充分有效利用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的资金和管理等方面优势,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健全政府健康投入机制,进一步明晰事权,坚持权责统一,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健康投入力度,履行政府保障基本健康服务需求的责任。完善资金分配机制,加大财政对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统筹整合健康产业资金,实施脱贫攻坚。建立结果导向的健康投入机制,开展健康投入绩效监测和评价。强化跟踪问效,注重绩效监测和评价结果的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完善财税扶持措施,创新健康筹资机制。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和个人捐赠与互助。

第二十六章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和合作平台,推动与国外高等医学院校、医疗机构的联合办医、联合科研和学术交流,拓展境外学习培训渠道,以项目合作推动人才交流和国际合作,提高领军人物和高层次人才的国际视野和综合素质。积极引进高层次医疗人才来晋工作,简化外籍医疗人才来晋行医注册程序。通过与境外知名医疗机构建立合作交流平台,进一步提升合作层次,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研究项目,深化合作领域,提升科研能力和城市医疗国际化水平。推进中医药合作与交流,建设中医药对外交流平台,培训国外中西医结合人才,推广中医药的独特疗法,让中医药走出国门、发扬光大,提升山西国际化医疗服务品牌与形象。

第八篇 强化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章 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健康山西建设推进协调机制,成立健康山西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健康山西建设全局性工作,审议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部署,加强战略谋划,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将健康山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投入机制和推进机制,将健康山西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党委和政府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做好相关任务的实施和落实。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

第二十八章 鼓励探索创新

围绕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重大措施等,提出各地各部门实施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分阶段、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充分尊重各地区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市、各部门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实施规划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以点带面,带动整体,全面发展。

第二十九章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健康山西重大意义和“健康山西2030”总体战略、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引导,增强全社会推进健康山西建设的共识,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共建、全社会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十章 做好实施监测

建立完善“健康山西2030”统计监测、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监督考核机制。制定实施五年规划等政策文件,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明确各个阶段所要实施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适时对目标任务进行必要调整,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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