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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关于2020年度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09月07日 编辑 : 浏览量 :

  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015

山西医科大学关于2020年度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学位[1998]6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提升我省医疗水平,培养高层次医学领军人才,解决一流人才稀缺问题,我校开展接收在职临床医师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

2.身心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3.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自获得学位后在相应专业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获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后,自获得学位后在相应专业从事临床工作五年以上,且学士学位须为临床医学专业;

4.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含第一、二阶段)考核合格或取得相应临床医学学科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5.有从事临床研究的能力,过去五年内取得一定的代表性研究成果。

6.目前在临床一线工作,并且没有在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攻读或申请博士学位;

7.为保证培养质量,所申请的指导教师须为校内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每名导师接受申请人数不得超过2名。

二、申请材料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申请书(附件一);

2.单位推荐表(附件二);

3.两份专家推荐表(专家应有正高级职称)(附件三);

4.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及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研究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0年9月21日—22日

方式:附属医院职工由所在医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报送

四、报名地点

山西医科大学迎泽校区研究生学院综合办公室3(公共卫生学院一层)

五、联系电话

0351-4135121、3985361

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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