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山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学院邮箱:sphsxmu@126.com
栏目导航
 导师风采 
 培养教育工作 
 招生管理工作 
 学位管理工作 
 研究生实践基地 

当前位置: 首页>>研究生管理>>招生管理工作>>正文

公共卫生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牢固树立以“立德树人”为宗旨,“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切实遵循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组,负责制订我院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对所有参与复试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组:

组长:王彤

副组长:邱服斌

成员:聂继盛 邬惟为 余红梅 雷立健 仇玉兰 白剑英 王莉 贺鹭 刘良坡 陈小霞 王彩颖

学院研究生招生督查组:

组长:张志红

成员:蔚钰琼 唐海英 乔增杰

(二)各学科(专业)成立由教研室主任任组长的5人以上复试小组,原则上成员应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批复文件为准),并配备秘书1人。复试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等资料各学科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划定的进入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二)须符合公共卫生学院及学科的要求。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和调剂阶段复试工作均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并于3月底启动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4月28日前完成调剂复试录取工作。

五、复试资格审查

现场复试的院系在考生报到时须收取以下材料纸质版: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三)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往届生也可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至少延长至2025年7月);应届生也可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至少延长至2025年7月)。

(四)政审表及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考生如不能按时提交该材料,须提交亲笔签名的情况说明,并在录取一周内补交,逾期按照考生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处理。政审表(含同意报考书)分两栏,上栏政审结果盖党章,下栏报考意见盖行政章,其中应届生由所在院系盖章即可,往届生如有工作单位则由单位盖章,如没有工作单位则由户籍所在街道办(社区)和档案人才市场盖章。

(五)报考专业要求的四(六)级英语成绩单或官方证明(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扫描二维码验证真伪。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准备“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七)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还需提供本人复试缴费凭证。格式要求请见《山西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考生须知》。

六、复试程序

(一)现场复试时须先按照一、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分别进行复试,确定录取名单后,再进行师生指导关系的双选工作。

(二)现场复试内容

现场复试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心理健康状况测试、专业课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面试等环节。专业课测试、面试由各教研室组织完成,复试全程须进行录音录像。

1、专业课测试

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加强学术学位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及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考核;突出专业学位考生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验能力、公共卫生技能和科研动手能力的考核;加强对考生的职业责任意识、医学伦理、职业素质的考核,切实将复试工作落实、落细,严禁将测试流于形式。

专业课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制定测试合格线(60分)。

2、面试

(1)面试前各项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专业课测试)不得进入面试阶段。

(2)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小组按照评价标准根据考生面试表现综合计算其面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填写面试评语。

(4)面试的科目、形式由复试小组共同商定,面试内容须包括外国语测试(听力和口语、专业外语),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成绩评定标准和计分办法原则上应统一。

七、复试合格的基本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

(二)专业(综合)素质能力考核达到院系划定的合格线及以上;

(三)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达到院系划定的合格线及以上。

八、录取

复试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并结合考生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小组根据要求填写《山西医科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登记表》。

(一)现场复试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现场复试的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组成,采用百分制。成绩分数均保留2位小数,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或规培总成绩/考试门数)*0.2+面试成绩*0.1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科目合计总分)*100*0.7+复试成绩

(二)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要求

每名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招收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及长学制转段生等)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名(不含专项计划)。

(三)加分政策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四)录取信息上报

1、所有录取考生的录取数据纸质版及电子版。

2、复试卷宗,包含各类汇总表、复试记录等。

九、复试监督及复议

考生若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向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提出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复议工作须自接受申诉之日起5日内完成并及时向考生反馈。

十、调剂

学校招生工作组根据招生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山西医科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办法》并通过网站及时向考生公布。

十一、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学校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原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