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供应
 
 

供应须知

2017年07月10日 12:01  点击:[]

实验动物生产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和时间性,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对实验动物年龄、性别、体重等要求严格,为了保证广大教学科研人员的使用需求,将实验动物供应事项告知如下:
1、实验动物发放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11:30。
2、校内教学用动物须在每学期末申报下学期使用计划,并附课程表。
3、科研用动物:大鼠、小鼠提前2个月,家兔提前20天预定。
4、预定实验动物请认真详细填写申请表,并交纳预付款。
5、实验动物使用计划申报后,即安排生产,不能变动。如变动使用计划,造成的损失,后果自负。
6、为了防止实验动物疾病传播,供出的实验动物和实验动物材料一经领用,不予退换。
7、为了保证实验动物不造成环境污染,请实验动物使用单位或个人,按学校《山西医科大学实验动物废弃物处理办法》文件规定,将实验动物尸体交回实验动物中心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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