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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关于中都校区非机动车挂牌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5-03-12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非机动车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出行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将对中都校区非机动车辆实行2025年度实名挂牌管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非机动车辆管理范围

所有在校人员因工作学习等原因经申请后被允许行驶的非机动车,包括二轮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踏板车和自行车等,均需进行实名挂牌登记,并备案录入车辆信息管理库。非必要不批准电动自行车号牌。

    二、挂牌备案时间

   自2025年3月10日起至2025年4月31日止。

    三、办理流程

     1.自行车牌照办理流程

    (1)教职工自行车由本人携有效证件,前往保卫部办理信息登记,签署《校内使用非机动车安全承诺书》(见附件1),可领取自行车号牌,并将号牌固定在自行车车把等显著位置。

    (2)学生自行车由辅导员集中按照班级统一《校内使用非机动车申请表》(见附件2)相关信息后,携带签署后的《校内使用非机动车安全承诺书》(见附件1),前往保卫部办理备案,统一领取自行车号牌,由学生自行将号牌固定在车辆车把等显著位置。

     2.电动自行车办理流程

    (1)教职工电动自行车须持所属部门同意书,携《校内使用非机动车申请表》,到保卫部备案登记后,领取车辆出入号牌。暂时不开展学生电动车号牌审批。

    (2)校内第三方公司人员因工作原因确需使用电动车的,须经所属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加盖公章后,携附件1和附件2到保卫部审核备案登记,办理车辆出入号牌。其余非工作原因人员电动车不予办理。

    (3)2024年已发放的电动自行车通行号牌到期,须重新审批申领。

    四、办理地点

    中都校区后勤保卫楼一层103室,电话:0351-3985205。

    五、管理要求

     1.已挂牌的非机动车须遵守校园交通规则,在校园内限速行驶,不得出现超速、逆行、载人等违规行为。所有非机动车应在指定区域停放,并将车辆上锁。

     2.严禁随意停放在校园道路、人行道、楼梯间、消防走廊、地下车库、楼宇大厅等公共区域,以免影响正常通行和消防安全。

     3.校园车辆牌照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如有违反,一律取消资格。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申请补办。

     4.在校园内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严禁使用超标、无牌、改装、拼装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电动自行车充电必须在校外或指定区域进行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充电、飞线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充电、严禁将电瓶带入室内充电,一经发现一律严惩。

    六、违规处理

     1.对于违反校园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首次违规予以警告;多次违规将吊销车辆通行号牌。学生自行车

     2.校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必须挂牌使用。未挂牌且车身结构缺失,随意停放的僵尸车将统一移车暂扣处理,长期没人认领的非机动车学校将统一集中处理。

     3.因非机动车违规行驶或停放导致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由非机动车所有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引导师生自觉遵守校园非机动车挂牌管理规定,共同努力,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


附件:1.校内使用非机动车安全承诺书(点击下载

      2.校内使用非机动车申请表(点击下载


山西医科大学保卫部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