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院系:
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营造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情况,现将进一步加强校内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备案范围
在学校临时工作的人员,包括:
1、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如食堂员工、物业、绿化、保洁、楼管、保安等。
2、在校内经营活动的商家及其员工,如超市、书店、打印店、浴室、理发店、快递点及其他商店工作人员。
3、因学校项目建设、维修维护维保、设备安装项目需进入学校的相关人员。
二、登记备案流程
(一)准备材料
1、提供校内流动人口名单。(见附件1)
2、山西医科大学流动人口登记表(中都校区) 。(见附件2)
3、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
4、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二)提交审核
1、从业人员将准备材料提交学校所属部门进行初审,各部门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后,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所属公司统一汇总,将材料提交至学校保卫部进行建档备案。保卫部完成复核,录入校内流动人口信息库,并对备案信息进行动态管理。
2、登记备案工作时间从2025年3月20日至4月20日。备案地点:中都校区保卫部治安科(103室),电话0351-3985205,迎泽校区行政楼一层治安科,电话0351-4135513。
3、校内流动人口如有人员变动情况(入职、离职、岗位调整等),请各单位(部门)在变动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新办理信息变更手续。未进行登记备案的人员不得进入校内从事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相关流动人口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未按规定履行登记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或因未登记或登记不实引发安全事故产生不良后果的,由相关部门负责。
附件:
1.校内流动人口统计表(点击下载)
2.山西医科大学流动人口登记表(点击下载)
3.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点击下载)
山西医科大学保卫部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