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是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经山西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首家面向社会服务的中立性司法鉴定机构。该中心依托法医学院,技术力量雄厚,仪器设备先进,拥有遗传分析系统、气质联用仪、气相色谱仪、液质联用仪、液病理图像分析系统等大型仪器设备,所有鉴定人员均持有山西省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硕士学位。中心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接受各地公、检、法、司机关、仲裁机构或当事人的委托,恪守职业道德,为社会提供科学的法医学咨询、检验、鉴定服务。

服务指南
1.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服务的单位,须持单位证明到各鉴定室办理相关手续和填写委托书。委托书要注明委托单位,送检人姓名、检验对象、简要案情、检材情况(种类、重量、数量、包装情况),鉴定要求等。
2.需要进行鉴定的公民个人,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办理相关手续。
3.医疗纠纷鉴定须携带有关病历资料及医学检验资料(X光片、CT片等),办理相关手续。
4.联系电话
司法鉴定中心 电话:4135197 法医病理鉴定室 电话:4135175
法医临床鉴定室 电话:4135353 法医物证鉴定室 电话:4135147
法医毒物鉴定室 电话:4135142
检验鉴定项目
1.法医病理检验鉴定
主要确定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推测死亡时间,判定损伤与疾病的关系,包括交通损伤、暴力性人身伤、疑为暴力性死亡的自然性猝死、涉及医疗诉讼的死亡及其它可能涉及法律问题的伤亡。开展的项目有尸体检验、法医病理组织学检验(切片和阅片)及硅藻检验等。
2.法医物证检验鉴定
亲子鉴定、血<液>痕、精<液>斑、组织块的DNA分析(STR、SNP)和常规血型测定、骨髓移植监测等。
3.法医毒物检验鉴定
体内外常见毒(药)物的检验。包括:氰化物、甲醇、乙醇、一氧化碳、亚硝酸盐、农药、杀鼠药、砷、汞、生物碱类药(毒)物、常见毒品、强酸、强碱及安定类、巴比妥类、吩噻嗪类等安眠镇静药物。
4.临床法医检验鉴定
包括各种案件的损伤程度鉴定及伤残鉴定。损伤与疾病的因果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