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诚信之星”推荐工作的通知
稿件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3-11-23 点击次数:
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通知要求,现将省委宣传部《关于推荐2023年“诚信之星”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完成2023年“诚信之星”推荐工作。
一、推荐时间
截至2023年11月24日下午17:00,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推荐方式
请有意向的基层党组织按照推荐范围和标准,自主推荐“诚信之星”1名个人(或1个单位)。
三、推荐要求
1.填写“诚信之星”推荐表(个人或单位);
2.推荐对象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诚信方面事迹特别突出,有代表性;
3.推荐报告要加盖所在基层党组织的公章。
以上电子版材料请按“基层党组织+主办人电话”打包发送至邮箱:1279906508@qq.com。
联系人:刘志芬
联系电话:0351-3985279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1月22日
共 2 个附件:
- > 附件2 “诚信之星”推荐表.docx [下载次数:已下载次]
- > 附件1 关于推荐2023年“诚信之星”的通知.pdf [下载次数: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