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稿件来源:国际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4-02-27 点击次数: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公派留学工作安排,现组织申报2024年度国家公派留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一、选派计划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
2. 联合培养博士生:6–24个月。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详见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53)
四、申请材料及说明
1. 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要求扫描并上传相关材料(网址:http://apply.csc.edu.cn,《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
2.《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一份经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党政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另外两份签字盖章处留白,并提交word版单位推荐意见。
3.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
五、受理时间及方式
1. 纸质材料三份,A4纸正反打印,申请表第一页粘贴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2.扫描件以“申报项目名称”+“推荐单位”+“申请人姓名”命名发至sydwsc@163.com。
3. 受理时间:
3月20日前,受理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
5月20日前,受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
联系人:贺佳
联系方式: 0351-3985050
受理地点:中都校区教学办公楼709办公室
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
- > 附件1: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xlsx [下载次数:已下载次]
- > 附件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docx [下载次数:已下载次]
- > 附件2: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适用).docx [下载次数: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