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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作品登记服务活动的通知

稿件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4-12-25         点击次数:

全校各部门、院系,全体师生医护员工: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有效落实国家版权局关于做好作品登记工作的有关要求,努力提升作品登记工作的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不断扩大作品版权登记工作的覆盖面,切实为广大著作权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根据省版权局开展“作品登记服务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2月

二、活动方式

此次活动依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开展作品版权免费登记服务并制发《作品登记证书》。

三、登记对象

作者及其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以下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

作品和模型作品。

四、作品登记的作用

作品版权登记是我国版权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著作权归属的有力证据,是创作成果的重要展示。在著作权的侵权纠纷中,可以作为著作权归属的证据使用;在著作权交易、继承时,《作品登记证书》可作为上述行为的重要依据;在作品评优评奖、质押融资时,《作品登记证书》通常是权利人必须提交的文书资料。此外,作品版权登记还可以对商标保护起辅助作用。

五、其他事项

1.在核发《作品登记证书》的次月,可以登录“全国作品登记信息数据库管理平台”查询作品相关信息;

2.作品登记具体步骤和所需材料可在关注以下微信公

众号后,点击“资料下载”获取相关材料电子版。

活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郝子谋,0351-4045770;

山西省版权保护中心

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31号北楼二层

马 皓 马啸潇 0351-4113043。

山西医科大学党委宣传部

2024年12月22日

初审初校:张碧琳
复审复校:金姬
终审终校:侯小宝
:倪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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