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稿件来源:国际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5-02-27 点击次数: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公派留学工作安排,现组织申报2025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一、资助类别及期限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
2. 联合培养博士生:6–24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但如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超过48个月,资助期限最多为48个月,留学期限超出资助期限者,超出期间的费用由留学人员自理。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详见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45)
四、申请材料及说明
1. 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要求扫描并上传相关材料(网址:https://sa.csc.edu.cn/student,《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
2.《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所在院系、部门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并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纸质版材料中,一份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另外两份签字盖章处留白,并提交word版单位推荐意见。
3.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
五、受理时间及方式
1. 纸质材料三份,A4纸正反接续打印(中间不留空白页),申请表第一页粘贴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2.扫描件以“申报项目名称”+“推荐单位”+“申请人姓名”命名发至sydwsc@163.com。
3. 受理时间:
请特别注意本年度本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申请受理时间均为3月20日17:00前。
联系人:贺佳
联系方式: 0351-3985050
受理地点:中都校区教学办公楼709办公室
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
复审复校:郭亚斌
终审终校:侯小宝
- > 附件2: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适用).docx [下载次数:已下载次]
- > 附件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doc [下载次数:已下载次]
- > 附件1: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xlsx [下载次数: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