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等职业工种 等级认定收费标准评估结果的公示
稿件来源: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25-10-14 点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晋人社厅函【2024】1054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山西衡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资质证书编号:JZ140052),对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健康管理师(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公共营养师(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等三个职业工种等级认定的收费标准进行了价格评估。评估过程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估结果
职业工种 |
职业编码 |
收费标准(元/人 · 次) |
||||
五级/ 初级工 |
四级/ 中级工 |
三级/ 高级工 |
二级/ 技师 |
一级/ 高级技师 |
||
健康照护师 (长期照护师) |
4-14-01-03 |
550 |
700 |
900 |
||
健康管理师 |
4-14-02-02 |
800 |
1000 |
1200 |
||
公共营养师 |
4-14-02-01 |
600 |
800 |
1000 |
1200 |
二、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限自2025年10月14日起至10月20日止。
三、异议处理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需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相关证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字)。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将视为认可本评估结果。公示无异议,按照评估结果执行收费。
受理异议部门:山西医科大学计划财务部,0351-3986066
山西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0351-4135241
监督电话:0351-3985282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98号
邮编:030606
山西医科大学
2025年10月14日
复审复校:宋修珍
终审终校:侯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