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系列学习宣传活动
稿件来源:药学院 发布时间:2024-12-15 点击次数:
12月11日,药学院组织导师和研究生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药学院副院长李云兰就学位授予权、学位类型的调整、学位授予标准的完善、三级管理制度、学生权益保护等方面为师生做了详细解读。
药学院全体师生研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全文。为检测师生学习成果,药学院自制学习问卷进行学习测评。共收回有效问卷2064份,均分达87.38。
通过专题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全院师生的学位责任意识,巩固了学术规范观念,保障了学位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为推动学院人才培养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了基础。
(图/文 沈明月 邢洋)
初审初校:李云兰
复审复校:李薇
终审终校:侯小宝
复审复校:李薇
终审终校:侯小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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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彦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