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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9/04 16:18:09     点击:16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是代表基础研究最高水平的国家级基金,是评价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和个人科研水平的重要标志。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0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05]72号)文件精神,为组织好2006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扩大申报项目总量,提高中标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原则上要求博导、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和在读博士研究生必须申报,鼓励和支持其他符合申报条件者积极申报。学校将把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作为今后有关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在基金申报期间,学校将邀请有关专家举办专题讲座,进行咨询指导。

三、积极鼓励整合校内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设备资源;鼓励学科交叉包括基础与临床学科、基础与基础学科的交叉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学科申报杰出青年项目,重点项目及国际合作项目。

四、各学科及各院、系要通过不同形式对所属人员的申请书进行形式及内容审查,以保证标书质量。

五、学校要根据申报项目情况组织校内、外专家预审,预审包括校内统一答辩及专家个别审查材料。各单位需将本部门拟申报基金项目的摘要(包括拟申报的学科名称及学科代码)汇总,于2006年2月22日交至科技处,2月27日校内统一组织答辩。

六、有关专家积极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指派的基金评审,一方面是学术专家应尽的职责,同时也有助于提高专家学术水平和知名度,学校今后将继续积极推荐我校专家进入基金委专家库,同时已被基金委专家库录用的专家也应及时登陆基金委网站更新个人信息,以便基金委及时了解专家的最新信息。

七、申请书受理时间为2006年3月20日~25日,材料报至科技处(行政楼十层1003室)。逾期不予受理。

八、申报咨询电话:4135421。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六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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