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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太原市2010年‘科技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30 11:00:49     点击:120

 

各学院、系(部)、处(室)、馆(所)、中心、医院:

根据太原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太原市2010年“科技奖”的通知》,太原市2010年“科技奖”已经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

此次评奖设立科技创新杰出贡献奖、优秀科技项目奖、青年科技人才奖、先进技术服务机构三类。

二、申报范围与条件

1、科技创新杰出贡献奖

两年内(2008年以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或技术发明奖项;

在国际、国内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较大突破或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重要建树并经国家权威机构认定的;

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优秀科技项目奖

——列入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经鉴定或验收后不超过两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应用一年以上(2009年12月31日前),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未获得过国家、省科技奖励的项目。

——项目通过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或市科技局项目验收,并取得相关成果证明。专利、软件、农业新品种、国家新药等成果形式须附国家权威部门授权或认定证书,成果证明应在有效期内;

——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省、市产业技术创新政策,在推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

(2)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中小企业信息化改造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3)研究开发的公共卫生、计量、标准、情报、档案等社会公益事业领域的技术或产品,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4)研究成果在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5) 太原市级以上产学研战略联盟试点、创新型企业试点和产业集群技术联盟试点企业的项目。

——项目实施及应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3、青年科技人才奖

——申报人系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

——申报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技术职称;

(2)主持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两年内(2009年以后)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一项、或取得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科技成果一项、或取得发明专利一项、或一年内(2009年后)SCI、EI累计收录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3)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声誉;

(4)工作业绩直接推动我市科技创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且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先进技术服务机构

——申报单位系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技术扩散、成果转化、科技评估、科技企业孵化、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决策与管理咨询等专业化服务的技术服务机构。

——申报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管理层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机构负责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大学本科学历以上人员占职工总数的50%以上,职工科技素养高,制度健全,服务规范;

(2)为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技术服务,重合同、守信用,服务项目数和转化成果数较多,服务业绩突出,年推广转化科技成果5项以上,技术服务收入占机构总收入的60%以上;

(3)有明确的经营理念和方向,具有良好的服务设施和条件,技术服务收入较上年增长30%以上,年人均技术服务收入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50%以上。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和个人从太原科技信息网(www.tykj.gov.cn)下载相关申报书,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刷简装,一式9份,其中一份为原件。

申报科技创新杰出贡献奖,须填写《太原市2010科技创新杰出贡献奖申报书》,并附有关获奖文件和证书、项目计划任务书、评价证明、经济效益证明、专利证书、查新报告。

申报优秀科技项目须填写《太原市2010年优秀科技项目申报书》,并附项目计划任务书,鉴定(验收)证书、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专利证书、查新报告。

申报青年科技人才奖须填写《太原市2010年青年科技人才奖申报书》,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学位或职称证明、获奖证明、成果评价证明、发明专利证书、SCI、EI发表论文证明、成果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等。

申报先进技术服务机构须填写《太原市2010年先进技术服务机构申报书》,并附总结材料、成果推广转化数量、经济社会效益、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收入金额证明等。

四、其他

申报材料请交二级院系汇总后于2011年1月7日下午6:00前统一报送至学校行政楼1006室校科学技术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周芩,联系电话:4135413,13303400420。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择优选报。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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