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审查是生命科学、医学、药学等科学研究的重要内容,是规范科学研究、科研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伦理审查规范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和相关技术的应用,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尊重和保护人类受试者的合法权益。对采用现代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方法在人体进行的生理、病理现象研究以及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措施以及通过生物医学研究形成的医疗卫生技术或者产品在人体进行试验性应用的活动进行审查。
我校伦理委员会于2006年成立,从2008年开始对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过程中涉及人体研究的内容进行审查。随着基金申请数量的增加,涉及伦理审查的项目越来越多。今年共申请389项,其中涉及伦理139项,主要包括基础医学研究、流行病学研究、新药动物实验、人体标本采集保存和使用等方面的问题。由于项目数量较多,同时有些项目涉及的伦理问题比较复杂,因此本年度采用会议集中审理的方式进行,这也是伦理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审查工作由副主任委员张策、王洪奇教授主持,学校部分伦理委员会委员参加了本次伦理审查。伦理审查采取两种形式,一是会议审查,先由申请者用PPT汇报项目情况,作解释答辩,各位委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后形成伦理审查意见。二是采用快速审查的方式。通过参与这次伦理审查活动,与会的各位专家反映今后应更多地关注伦理审查相关的内容,包括相关政策和法规以及基本的伦理原则和主要内容,提升对生物医学研究的伦理管理,充分发挥伦理审查委员会在风险控制和受试者权益保障方面的重要作用。参与伦理审查的项目申请者也进一步提高了意识,加深了对伦理审查工作意义的理解。
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科研工作人员伦理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伦理委员会和伦理审查体系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