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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科技厅《关于2011年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晋科函[2011]42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1年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教科函[2011]28号)文件的要求,2011年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2011年省科学技术奖推荐范围包括科学技术进步类、自然科学类及技术发明类共三类奖项。具体条件:
1、推荐项目应符合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相应类别奖项所要求的基本条件,且通过省科技厅或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评审)。未经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但符合下述条件的项目,在通过科技成果登记后可纳入评审范围。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行业准入方式,并已通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或行政审批一年以上的科技成果,如:新药、医疗器械、食品、技术标准等。
(2)已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和实现转化,且规模化实施两年以上的专利技术成果。
(3)主要表现形式为学术论文、专著,且已在国内外同领域的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引起了国内外同行专家的关注、评论和引用,并由所在单位学术机构出具综合评价意见的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
(4)执行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按规定采用验收方式,由下达任务的部门组织,按照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所规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进行验收评价,并做出了正式验收结论的科技成果。
(5)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申报范围限于2005年以来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品(以下简称科普作品)。科普作品在出版上应当符合国家《出版管理条例》、《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及《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并同时具备创新性突出、社会效益显著、对科普作品创作的示范带头作用明显等条件。
2、推荐科学技术进步类和技术发明类奖的项目须经过一年以上的正式应用和实施,并在所附应用证明材料中予以明确说明,科普作品要求已公开出版发行一年以上;推荐自然科学类奖的项目,其相关论文、专著应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一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被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尤其是重要学术刊物及学术专著所正面引用或者在实际中得到应用。
3、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推荐参加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且直接关系到人身安全、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项目,如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在未获得主管行政机关批准之前,不得推荐参加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
5、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不得重复推荐科学技术进步类、自然科学类和技术发明类奖项。
6、参加过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未予授奖的,如再次推荐须隔一年,且其研究成果应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登陆山西省科技厅网站,点击“申报专题”中的“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专题”链接,再点击推荐专题上部的“网络推荐系统”图标进入奖励推荐系统,完成注册后,按照系统填报说明填写项目推荐书,填写完成并确认数据无误后,打印推荐书,点击“数据上报”发送数据到推荐单位。
注:推荐书填写完成后先打印一份,经学校科学技术处审核后,再进行数据上报。
2、申报人按照《201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的有关要求准备附件材料,并按要求装订齐全书面推荐材料后,报送学校科学技术处。
3、上述申报材料先参加由山西省教育厅组织的“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评审,再从中择优推荐参加“山西省科学技术奖”评审。
三、申报材料
1、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申报人要严格按照《201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技术创新、发现或者发明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和网上填报的推荐书电子数据必须保持一致。
(1)自然科学类奖的主件(第一至第八部分)不得超过40页,主要附件(第九部分)不得超过36页;科学技术进步类和技术发明类奖的主件不得超过50页,主要附件不得超过40页。
上传word文件须按照“用户上传word文档格式说明”(见工作手册第91、92页)中的要求进行格式设置,否则打印出来的推荐书不符合要求。上传图片格式应为jpd、jpeg格式,单个图片大小不超过140k。
(2)浏览器必须用IE,建议使用IE7.0及其以上版本浏览器。
(3)右上角的提示信息勾选为“显示”时,在填报时点击鼠标能够查看相应的填报要求。
(4)第八项“推荐单位意见”一栏填写“同意”。
(5)打印推荐书后对书面推荐书与网上电子数据的一致性进行审查。即:书面推荐书左下角条形码的后四位必须与网上项目列表中“认证码”列内容一致。
(6)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书面说明。
2、成果登记的材料
需进行成果登记的项目,应提供推荐条件所述成果登记项目应具备的相应条件的有关材料及项目查新检索报告。同时,项目完成人应下载并安装“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6.0版”,将成果信息录入登记系统后打印出《科技成果登记表》,装订在书面推荐材料最后(本表不计入附件页数),并将系统导出的数据(文件名CGSBQY.ARJ)报送。
3、申报材料要求
(1)装订成册的全套书面推荐材料一式4份(其中1份为原始件,请在《推荐书》首页左上角注明),科普项目应同时报 送其最新版本的科普作品(图书或电子出版物)样本4套;
(2)不含“主要完成人情况表”、“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和“推荐单位意见”的《推荐书》主件内容一式20份;
四、截止时间
2011年7月1日。
五、其他事项
1、相关通知及《201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学科(专业)评审组评审范围与代码、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等全部可从山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www.sxinfo.gov.cn)的“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专题”栏目查询和下载。
2、涉密项目不得通过网络系统推荐。
3、经形式审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能参加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
4、推荐系统软件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与山西省科学技术厅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舒强、李向东,联系电话: 4171422、4062344、4063509转8207、8201。
5、校内联系人:王静、成晓龙,联系电话:4135421、 4135895。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择优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