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处(室)、馆(所)、中心、医院:
根据中华医学会《中华医学会关于推荐第三届中华医学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医会科评函〔2010〕43号)文件精神,中华医学会拟对中华医学科技奖评审专家进行调整和补充,重新聘任中华医学科技奖评审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要求
1、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院士除外),身体健康;
2、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科学作风,认真严谨,秉公办事,不徇私情,热心科学技术奖励事业;
3、从事专业应是我校重点学科或重点专业,或是国际、国内领先水平或是先进水平;
4、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较宽知识面和较高专业知识水平,熟悉从事专业领域的国内外发展趋势和状况,熟悉有关法规与政策。
二、推荐材料
推荐人选需填写《第三届中华医学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表格可从我校科学技术处网站相关下载栏目里其他下载栏处下载)一式2份(双面打印),于2010年6月28日前报送至学校科学技术处,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zhouqin820@163.com。由校科学技术处汇总并报送中华医学会,中华医学会将遴选后确定第三届中华医学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委员,并颁发聘书。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择优推荐。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