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山西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山医大校科字[2004]22号)和《山西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山西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工作奖励补充办法(二)>的通知》(山医大校科字[2007]25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对我校教职员工2008年度符合奖励条件的职务实用新型专利进行奖励,共1项,奖励0.1万元。
特此通知
附:山西医科大学2008年度职务实用新型专利奖励汇总表